在民商事领域,各类纠纷时有发生,给当事人带来诸多困扰。重庆的多家公司和个人就陷入了不同类型的合同纠纷之中。
先看餐饮与多家公司的合同纠纷。20年,餐饮与重庆学院签订食堂经营协议,后公司与技公司签订商铺租赁合同,餐饮又与技公司签订食堂委托经营合同,并支付3万元。然而,合同签订不久,双方就签订了终止协议,但科技公司仅退还部分款项,剩余15万元因退款账户争议未付。餐饮认为科技公司签约时存在欺诈,要求撤销合同,还要求五被告共同赔偿装修损失、退还管理费、赔偿资金占用损失等。在法律上,欺诈需有虚构权利等情形,而此案中科技公司已合法取得食堂经营授权,“生源增长”等表述也不构成对客观事实的虚假陈述。王秀峰律师作为被告方委托诉讼代理人,参与了此案。最终,法院驳回了餐饮的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也由餐饮自行负担。
再看杨的购车纠纷。20年4月,杨通过瓜子二手车平台向张X购买一辆长安牌小型轿车,车辆过户后发现该车曾发生交通事故被推定全损,且无法正常投保商业险。杨以张X隐瞒车辆全损事实构成欺诈为由起诉,一审被驳回。二审时,王秀峰律师作为杨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参与其中。法院认定张X与杨成立买卖合同关系,且张X未全面披露车辆重大瑕疵信息,构成欺诈。最终,二审撤销一审判决,撤销车辆买卖合同,张X返还购车款600元,并赔偿杨交强险保费和车船税,杨二审自愿放弃三倍赔偿请求。
宋X的委托入学服务合同纠纷也颇具代表性。20年3月,宋X支付700元给胡,用于帮助其小孩入读校区实验班,若未能就读,胡答应全额退款。因未能就读,宋X要求退款,颜和胡虽退还部分款项,但仍有500元未退。法院认为双方委托入学事宜的合同无效,违反公序良俗,胡和颜应承担共同返还责任,退还500元并支付资金占用损失。王秀峰律师为宋X代理此案,助力其拿回剩余款项。
最后是周的教育咨询服务合同纠纷。周与公司及公司签订教育咨询服务协议,支付1400元服务费,协议未履行,周要求解除合同并返还费用。法院审理查明协议违背公平竞争原则和公序良俗,认定协议无效,判决文化艺术有限公司返还服务费1400元,其法定代表人刘X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王秀峰律师作为周的委托诉讼代理人之一,为其争取到了应有的权益。
这些案件尘埃落定后,相关的判决书和证据材料被当事人妥善保存起来。对于当事人来说,这场纠纷的结束意味着生活回归正轨,而王秀峰律师的专业服务也在他们心中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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