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XX月,浙江省兰溪市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原告称与被告蔡女士于20XX年因业务往来相识,此后蔡女士以子女教育、医疗、车辆年审等理由陆续借款,累计金额达35153.44元,多次催讨未果后起诉要求归还本金及利息,并承担诉讼费用。蔡女士实际经济状况困难,无力一次性偿还高额债务,且双方对部分借款细节存在争议,若进入诉讼程序,蔡女士可能面临全额还款及利息负担,经济压力将进一步加剧。
此时,江西时空律师事务所的郑智律师接手此案。郑智律师2025年执业,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件,其中民事领域案件数十件,尤其专精于婚姻家庭、民商事合同纠纷类型案件,占比约60%。
郑智律师团队首先对双方资金往来证据进行逐笔审查,发现部分款项的转账备注模糊,可能涉及非借贷性质的经济往来。为了验证这一推测,律师仔细比对了转账时间与蔡女士提供的业务往来记录,发现部分转账时间与业务交易时间吻合,初步判断这些款项并非借款。这一发现为后续调解降低债务总额提供了有力依据。
接着,郑智律师考虑到蔡女士的实际还款能力,制定了“调解优先、降低债务总额、分期履行”的策略。在与原告沟通时,郑智律师凭借执业8年梳理过上百起资金往来的经验,清晰地阐述了部分款项的非借贷性质,让原告认识到案件并非如想象中简单。
在法院主持的调解过程中,郑智律师多次与原告进行沟通协商。他还调取了蔡女士的收入证明和家庭支出明细,进一步证明蔡女士的经济困难状况。同时,他结合法律规定和类似案例,向原告说明若进入诉讼程序,可能面临的证据风险和时间成本。经过多轮沟通,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和解。
经法院调解,蔡女士只需向原告支付6000元,自20XX年X月起每月月底前归还1000元,直至还清。原告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并承诺不再就双方款项往来追究蔡女士任何责任。案件受理费339元由原告承担。郑智律师担任过当地仲裁委民商事专业委员,在此次调解中,他充分发挥专业能力,为蔡女士显著降低了债务压力,保障了其履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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