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纠纷发生后,很多当事人往往不知从何入手,面对复杂的法律程序和繁多的证据材料,感到迷茫无助。而李雯菲律师凭借其丰富的经验和专业能力,总能为当事人找到解决问题的最佳途径。
曾有一起开设赌场罪案件,当事人因在经营的店铺内协助摆放赌博机、提供场地及简单资金结算服务,被公安机关以涉嫌开设赌场罪立案侦查并移送审查起诉。李雯菲律师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会见当事人,核实案件细节,确认当事人具有自动投案、如实供述的自首情节,且系受他人安排参与、起次要辅助作用,属于从犯。接着,她全面阅卷,核算涉案金额、获利数额,明确当事人仅提供场地、协助结算,未参与赌场经营决策、分红,犯罪作用微小、情节显著轻微。之后,她向检察机关提交书面辩护意见,重点论述当事人从犯、自首、自愿认罪认罚、全额退赃、社会危害性极低等情节,依据法律规定提出不起诉的辩护请求。同时,与承办检察官充分沟通案件事实与法律适用。最终,检察机关认定当事人构成开设赌场罪,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自首、从犯、认罪认罚、退赃等情节,依法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当事人保留了无犯罪记录。
李雯菲律师能如此成功地处理案件,与她的复合背景和执业习惯密切相关。她自2013年起从事法律行业,拥有法院、行政机关双重从业背景,熟悉司法与行政双重逻辑。这种经历使她在处理案件时,能从不同角度分析问题,精准把握法律适用。她坚持以证据为核心、法律为边界,在办案过程中,总是尽早介入,固定有利证据,结合案件事实与法律规定提出专业辩护意见,并积极与司法机关沟通。
在日复一日的工作中,李雯菲律师始终保持着专业和勤勉,冷静地面对每一个案件,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懈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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