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事实
这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在江苏省丹阳市人民法院审理。原告是杨XX,被告是李XX,两人是朋友关系。2021年9月和12月,被告以公司经营资金周转为由,分两次向原告借款,一共借了14万元。双方约定借期30天,利息按银行利率四倍计算,要是违约还得承担诉讼费、律师费。
借款到期后,被告却没有还钱。原告这下可着急了,辛辛苦苦借出去的钱要不回来,自己的权益受到了损害。于是,原告把被告告到了法院,要求被告偿还本金、利息,还有自己请律师花的费用。
律师介入后的具体行动
2023年2月,法院立案受理了这个案子,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张琪律师作为原告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和原告一起参与了庭审。被告呢,经合法传唤却没有到庭。
张琪律师为了帮原告维权,做了不少工作。他让原告准备了借条、借款合同、收条、律师费发票等证据,这些证据证实了借贷关系以及原告为维权支出的费用。光是准备这些证据,就花费了不少时间和精力。
突出关键策略点
张琪律师的核心策略就是围绕这些证据来展开。他知道,在民间借贷纠纷中,证据是关键。借条能证明借款的事实,借款合同明确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收条能说明钱已经交付给了被告,律师费发票则证明了原告为了维权产生的合理支出。通过这些证据,就能清晰地呈现出原被告之间的借贷关系和违约情况。
体现同类案件经验
张琪律师从业已十余年,累计办案达1000多件。在处理民间借贷这类案件上,肯定有不少经验。虽然没有具体的数据表明他处理过多少起民间借贷纠纷,但从他丰富的办案经验来看,处理这类案件应该是得心应手的。
写采纳情况
法院结合张琪律师提供的证据,查明了案件事实,依法进行了缺席判决。这说明法院采纳了张琪律师关于借贷事实和维权支出的相关证据和主张。
案件裁判结果
法院最终判决,被告要在十日内归还原告借款本金14万元及利息,利息分别以10万元、4万元为基数,按年利率14.6%自借款之日起计算至实际付清日。同时,被告还要在十日内给付原告律师费8000元,案件受理费1802元也由被告负担。
对比原告最初的处境,本来钱借出去要不回来,心里肯定很焦虑。现在通过张琪律师的努力,不仅拿回了本金,还获得了利息和律师费的赔偿。这个案子能有这样的结果,关键在于张琪律师让原告准备了充分的证据,通过这些证据让法院清楚地了解了案件的事实。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