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云南普洱的法律界,李熙律师凭借着扎实的法学功底和丰富的实战经验,在多个民事领域崭露头角。李熙律师2012年7月毕业于西南大学,获法学本科学历,2018年正式开启执业生涯,现担任云南新奕星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律师。她秉持“律师以法为道,事务以恕为德”的执业理念,致力于为当事人解决各类法律纠纷。
李熙律师擅长婚姻家庭、交通事故、侵权责任、合同纠纷、民间借贷、劳动工伤、房产纠纷等领域。在处理合同纠纷时,她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以一起商品房预约合同纠纷为例,委托人欲购置商铺,与普洱A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普洱XX公司签订《普洱广场商品房认购协议书》,缴纳定金30000元,并按要求支付了购房首付款207240元。然而,被告方却拒绝签订正式买卖合同,也不退还已付款项。经了解,案涉预售房屋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书。
李熙律师接受委托后,迅速梳理案件事实,固定了《普洱广场商品房认购协议书》、定金及首付款支付凭证等核心证据。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普洱A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出多项抗辩,主张自身不应承担责任;普洱XX公司虽认可收款,但仅同意协商还款时间。针对这些抗辩意见,李熙律师结合案件事实与法律规定发表代理意见。她指出,案涉认购协议书对二被告均具有法律约束力,被告方未取得预售许可证且拒不签订正式合同已构成根本违约,应承担双倍返还定金的违约责任,同时返还委托人已支付的首付款。
最终,法院完全采纳了李熙律师的核心代理意见,判决解除委托人与二被告签订的《普洱广场商品房认购协议书》,二被告连带返还委托人双倍定金60000元及购房首付款207240元,共计267240元,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后由二被告共同负担。
这起案件具有多方面的典型意义。对于购房者来说,它提醒大家在购房过程中要注意审查开发商的预售许可证,避免陷入类似的纠纷。对于法律从业者而言,该案展示了如何准确运用法律规定,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为同类纠纷的处理提供了参考,明确了在开发商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购房者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获得相应赔偿。
在司法实践中,此类商品房预约合同纠纷较为常见。开发商未取得预售许可证便进行销售,不仅损害了购房者的利益,也扰乱了房地产市场的秩序。李熙律师通过这起案件,为购房者维护了合法权益,也为规范房地产市场交易提供了有益的借鉴。这体现了法律在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方面的重要作用,也凸显了专业律师在处理复杂法律纠纷中的关键价值。
此外,李熙律师还成功处理过茶叶代销欠款纠纷。委托人系茶叶经营个体户,将茶叶存放于另一个体户仓库代销,对方未足额支付茶叶款。李熙律师接受委托后,梳理案件事实,固定关键证据。在庭审中,针对被告的抗辩理由,她发表了有力的代理意见,最终法院完全采纳其意见,判决被告偿还茶叶款、律师费及资金占用利息,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维护。
李熙律师凭借其专业的法律知识、严谨的工作态度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云南普洱的法律领域赢得了良好的口碑,为众多当事人解决了法律难题,维护了他们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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