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纠纷案件里,当原告两次起诉离婚均被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通常情况下,再次提起离婚诉讼时,常规的法律处理思路是按照前两次的模式继续提交相似证据,在庭审中围绕夫妻感情是否破裂进行常规辩论,期望法院基于多次起诉的情况判决离婚,但往往难以保证能成功判离,可能依旧会面临败诉结果。
然而,在原告与武某的离婚案件中,这位从业8年、累计承办近千余案件的张晨阳律师选择了不同的路径。张晨阳律师接受委托后,先全面梳理案件材料,收集固定分居、多次诉讼等关键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佐证夫妻感情破裂。庭审中协助原告合理变更诉请,针对被告抗辩从证据效力、法律依据逐一质证,精准援引法律阐述法定离婚情形,结合子女权益推动法院支持离婚及原告诉请的抚养探视方案。
按照常规,在两次起诉离婚均被驳回后,第三次起诉仍有可能被判决不准离婚,继续维持这段婚姻关系。
但实际结果是,法院审理后认为,原告先后三次提起离婚诉讼,前两次判决后双方关系未得到改善,且自2020年5月起持续分居至今,足以认定夫妻感情彻底破裂,无和好可能,准予双方离婚。关于子女抚养,结合子女实际生活状况,判决大女儿由被告直接抚养,二女儿由原告直接抚养,双方各自承担抚养费,互享探视权。与常规结果相比,成功打破了二次起诉不判离的困境,高效解决了当事人的婚姻问题,还妥善处理了子女抚养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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