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0月9日,周口市的刘X报案称网上被诈骗,其中10000元转入万X名下银行卡。经侦查,2022年10月以来,万X明知他人利用银行卡转移违法犯罪资金,按指示提供5张银行卡及本人抖音、京东账户协助资金流转。涉案资金转入203420元,转出158937元,取现123200元,查实犯罪资金90955元,万X获利4000元。案件侦查终结后移送检察院审查批捕,万X面临被羁押和定罪量刑的困境。
李鉴春律师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会见万X,全面了解案情。确认万X在共同犯罪中仅起辅助作用,是从犯,且为初犯、偶犯,无前科。接着,李律师动员万X家属主动退赔8000元,并劝导万X认罪认罚。在案件移送审查批捕后,李律师及时向承办检察官提交《不予批捕法律意见书》,详细论证万X的从犯地位、退赃退赔、认罪认罚等情节,表明其不符合逮捕必要性条件。通过这些工作,李律师找到了案件的突破口,即利用万X的从犯情节和积极悔罪表现来争取不予批捕。
最终,检察机关采纳了李律师的意见,依法作出不予批捕决定,公安机关对万X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案件侦查终结移送起诉后,李律师继续跟进,结合案件进展及万X的悔罪表现,向检察机关提交了《建议适用缓刑法律意见书》。检察机关再次采纳建议,在起诉时提出“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的量刑建议。法院审理后,全面采纳该量刑建议,判决万X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这个结果让万X避免了被羁押,获得了轻缓化的判决,最大程度地维护了他的合法权益。李鉴春律师凭借着丰富的实战经验和专业的法律知识,持续为众多刑事案件当事人提供着高质量的辩护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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