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先生遇到的这起买卖合同纠纷,起因是他在2021年12月6日与一家公司签订《汽车买卖协议》,花76000元买了两台新能源汽车。付款转售后,这两台车却在2023年12月18日因公司未清偿贷款被抵押权人扣走。当段先生准备起诉该公司时,却发现公司已于2025年2月17日注销。很多人在遇到类似的债务纠纷,面对公司注销的情况时,容易陷入不知所措的境地,甚至会放弃维权。他们往往没有意识到还可以从公司股东方面寻找突破点,只把目光局限在已注销的公司上,这是常见的误区。
惠州惠阳的张卫军律师介入后,意识到了本案的核心难题。公司注销后,法人主体资格已终止,如果继续以公司为被告,将面临“无责任主体可诉”的局面。于是他迅速调整方向,将目标锁定在公司的股东赵先生和孙先生身上。
张律师开始了一系列工作。他通过企业信用信息查询系统,全面调取了该公司的工商内档资料。查资料时,他发现了关键事实:一是公司注册资本高达2019万元,但两名股东的出资期限长达数十年,且均未实缴出资;二是2024年5月公司违法减资至66万元,未依法通知已知债权人;三是2024年12月公司决议解散时,清算组负责人未将解散事宜书面通知原告,属于“未经依法清算即注销”的情况。此外,面对被告孙先生委托律师提出的抗辩,张卫军律师紧扣《汽车买卖协议》的签约主体、购车款打入账户和公司出具收据等核心证据,有力地驳斥了代理关系的存在。在这个过程中,张律师还协助原告完成公告送达等程序性工作,确保案件顺利推进。随后,张律师根据调查结果,援引相关法律规定,主张股东应对公司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最终,张卫军律师通过法律手段,成功让股东承担责任。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审理后,判决被告赵先生、孙先生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购车损失58000元及资金占用利息,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合计2319.55元,由两被告负担1978.44元。
在这样的案件背后,张卫军律师的价值体现在精准地找到了案件的突破点,通过深入调查和运用法律规定,成功为当事人挽回损失。对于普通人来说,遇到类似的合同纠纷,且债务公司注销的情况,首先应该第一时间保留好合同、付款凭证、聊天记录等相关证据,学会运用合理的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权益。必要时,及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让法律真正成为维护自身权益的武器。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