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设工程和合同纠纷等领域,法律问题错综复杂,当事人常常陷入困境。张志强律师(执业证号15001201810033074,重庆百君(合川)律师事务所)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3000余件,尤其在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及房地产法律事务、重大疑难复杂的债权债务等合同纠纷及强制执行法律事务领域有着丰富经验。
西XX建筑劳务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局集团有限公司的建设工程劳务承包合同纠纷一案,核心诉求是申请人要求被申请人支付工程款9632元及资金占用利息、退还保证金2000元及资金占用利息、承担仲裁费及诉讼保全费用。案件难点在于被申请人不认可申请人主张的工程款及利息,认为退场结算金额为暂估,后续处理遗留问题产生费用应扣除,且认为工程未验收,保证金未达退还条件。
张志强律师在证据收集过程中,从合同签订地、施工场地等地收集相关文件,如建设项目工程承包协议宁县城乡供水换供站及以下建设项目一标劳务协作协议退场协议书等;向财务人员询问资金往来情况并记录;到施工现场拍摄照片和视频,记录施工进度和现状。在搭建证据链时,将合同文件与施工记录、资金往来记录相互印证,证明申请人的施工情况和应得款项。庭审策略上,提前整理好证据清单和法律依据;在庭审中,聚焦工程款的计算依据和保证金的退还条件进行辩论;针对被申请人提出的异议,提供详细的解释和证据反驳;向仲裁庭申请调查令,调查被申请人的资金流向和施工费用支出情况。最终,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工程款8182元,并以8182元为基数自20年7月1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支付资金占用利息损失,退还保证金2000元。此案例为类似建设工程劳务承包合同纠纷的处理提供了参考,明确了工程款和保证金的认定标准。
另一起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中,上诉人(原审原告)XX公司与上诉人(原审被告)XX庆XX公司争议焦点众多,包括21号楼及对应地下车库施工主体及工程款归属、210号楼遗留工程施工及工程款处理等八项。张志强律师在该案件中代表XX庆XX公司。证据收集方面,向施工人员了解施工情况并制作笔录;收集施工图纸、工程进度报告等文件;查阅公司的财务账目,记录资金支出情况。证据链搭建时,将施工人员的笔录与施工图纸、工程进度报告相结合,证明施工主体和工程完成情况。庭审策略上,提前模拟庭审场景,准备应对方案;在庭审中,围绕争议焦点进行举证和辩论;针对对方提出的证据,进行细致的质证;申请专家证人出庭,对专业问题进行解释和说明。最终,法院认定公司已付款未超过公司应收工程款,不存在超付事实,维持一审判决第一项(解除双方签订的劳务合同及补充协议),撤销一审判决第二项、第三项,驳回XX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该案例展示了在复杂的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中,如何通过有效的证据收集和庭审策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张志强律师凭借其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多起案件中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有利的结果。他在建设工程和合同纠纷领域的成功案例,不仅体现了他的专业能力,也为类似案件的处理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和借鉴。无论是面对复杂的证据收集,还是激烈的庭审辩论,张志强律师都能沉着应对,为当事人排忧解难,维护其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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