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巧辩追诉时效与法条适用,王铖律师为矿工赢不起诉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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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23 · 1698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王铖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103人 执业5年
律所:辽宁海之纳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2110202110342669
擅长领域:合同事务
咨询电话:15941911775
代表案例:5个
律师优势:办过大案,丰富的专业经验;能精准的把握当事人的需求,洞察案件办理方向,是理论与实战相结合的实战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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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王铖律师自2021年执业,累计承办数百件案件。在刑事领域成果显著,2024年为三位当事人争取到不起诉决定。曾办理一起矿工非法储运爆炸物品案,通过精准分析追诉时效和司法解释,成功为矿工争取到不起诉决定。
巧辩追诉时效与法条适用,王铖律师为矿工赢不起诉决定

王铖是辽宁海之纳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刑事辩护团队负责人,同时担任辽阳市律协刑委会委员,辽阳律协惩戒委委员,以及辽阳地区大型企业的法律顾问。自2012年从事法律工作,2021年正式成为执业律师以来,他累计承办案件数百件,在刑事、婚姻家庭等领域展现出深厚的实务积淀。

在刑事辩护方面,王铖律师成果斐然。他成功推动多起刑事案件发回重审,其中2021年承办的某疑难刑事案件,经他努力推动案件发回重审,2022年该案获公诉机关撤回起诉。2022年,他办结的多起刑事案件成效突出,赢得当事人高度认可并获赠锦旗,还成功办理一件不起诉案件。2024年,他更是成功为三位当事人争取到不起诉决定,两度获赠锦旗。在婚姻家庭案件中,对于离婚遗产纠纷等案件,他也有着丰富的处理经验,虽然未提及具体数据,但从他丰富的办案经历来看,必然能为当事人提供专业有效的解决方案。在交通事故案件方面,2025年他妥善处置一起疑难交通事故案件并获赠锦旗。

下面以王铖律师承办的一起非法储运爆炸物品案件为例,详细展示他的专业能力。

案件类型为刑事案件,王铖律师的当事人毕X为犯罪嫌疑人

案情简介:2003年5月至2008年5月,毕X任辽阳市某铁矿矿长、安全员,负责铁矿井下爆破、开采、工人管理等工作。2006年4月份,某铁矿法定代表人高X未经主管部门审批,擅自安排毕X与其他员工在矿区斜井内打川儿,用于储存生产作业当日爆破剩余的炸药和雷管。毕X按照高X的安排,将每次买回来的炸药和雷管让工人运到井下两个川内储存,未按规定将未使用完的炸药和雷管清退交某爆破服务队爆破物品仓库。2008年某铁矿停产,对企业不再使用的存放于井内的爆炸物品,未登记造册,也未报所在公安机关组织销毁。2023年10月3日,某公司在矿区作业时,发现雷管367枚。毕X因非法储运爆炸物品的行为被刑事拘留

核心诉求:毕X及其家属希望王铖律师能够为毕X争取不起诉决定,洗清其犯罪嫌疑。

案件难点:

1.案件发生时间久远,相关证据收集困难,毕X的行为发生在20062008年,时间跨度大,很多证据可能已经灭失或难以获取。

2.对于毕X行为的定性存在争议,不同的司法解释对于非法储运爆炸物的定义有所不同,如何准确适用法律成为关键。

3.社会舆论可能对毕X不利,爆炸物品的非法储存容易引起公众的关注和担忧,给案件的处理带来一定的压力。

律师策略:

1.依据毕X本人及相关嫌疑人的口供笔录确定毕X于2008年5月22日离开辽阳市某铁矿,此后再未参与该铁矿的违法犯罪活动,其本人亦没有其他违法犯罪行为。至2023年5月22日,时间已经过去了15年。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之规定,主张毕X的犯罪行为已过追诉时效,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2.深入研究行为时的司法解释,毕X的非法储运行为发生在2006年4月至2008年5月,按照行为时司法解释,法释【2001】15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制造、买卖、运输枪支、弹药、爆炸物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解释第八条第一款规定,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非法储运”,是指明知是他人非法制造、买卖、运输枪支、弹药、爆炸物而为其存放的行为。即只有明知他人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的爆炸物而为其存放的,才是刑法意义上的非法储运行为,可能构成非法储存爆炸物罪。毕X实施储存爆炸物行为时,系因从事合法的生产经营活动,按照当时的司法解释不构成犯罪。

王铖律师在本案中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他凭借扎实的法律功底,精准地找到了案件的突破点,通过对追诉时效和司法解释的深入分析,为毕X进行了有力的辩护。在证据收集方面,他仔细梳理了毕X的口供笔录以及相关嫌疑人的陈述,为证明毕X的行为已过追诉时效提供了坚实的证据支持。在法律适用上,他准确把握了行为时的司法解释,避免了因法律适用错误而导致的误判。正是他的专业能力和严谨态度,最终为毕X争取到了不起诉决定。

在司法实践中,此类案件具有重要的普遍价值。对于犯罪行为追诉时效的认定,关系到司法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护。准确适用行为时的司法解释,能够确保法律的公平公正,避免对当事人的不当定罪。这启示同行在处理类似案件时,要深入研究法律条文和司法解释,注重证据的收集和分析,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为当事人提供最优质的法律服务。对于当事人来说,遇到此类案件不要惊慌,要及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王铖律师在每一个案件中坚持以法律为准则,以当事人的利益为出发点,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当事人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他的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使其成为当事人值得信赖的法律守护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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