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了原告柯XX以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为由对台州市黄岩某家居用品厂、杭州某广告有限公司的起诉,要求二被告承担侵权责任。杭州某广告有限公司委托浙江景隆律师事务所的陈秋秀律师参与诉讼,陈秋秀律师自2023年开始执业。
接受委托后,陈秋秀律师怀疑原告的证据可能存在不足以支撑侵权主张的问题。为了证实这一怀疑,律师开始逐页翻动原告提交的外观设计专利相关的证明材料,仔细对比原告专利设计与被告产品的差异之处,用荧光笔标记出两者在细节设计、线条走向等方面不同的地方。随后,致电相关行业专家,咨询此类外观设计的判定标准和界限,同时还申请法院调取原告专利设计的原始申请数据和相关审批文件。
经过一系列的查证动作,律师发现原告提供的证据中,对于其外观设计专利的独特性界定模糊,且在与被告产品的对比中,存在多处关键设计元素的差异。在庭审前后,陈秋秀律师积极与原告、法院及另一被告沟通协调,清晰阐述被告的抗辩意见及法律依据。最终,原告认识到自身证据的不足,自愿向法院提出撤诉申请。
陈秋秀律师在处理此类知识产权侵权案件时,通过长期积累的合同风险把控经验,沉淀出一套完整的证据审查方法论。她认为,在知识产权诉讼领域,精细的证据审查和清晰的法律逻辑是关键,接下来会继续构建一套针对外观设计专利侵权案件的证据审查知识工具,为企业在知识产权风险防控上提供更有力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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