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廖某应被告李某邀约野泳不幸溺亡,其父母起诉李某及河道堤防管理段、某海事局,要求共同赔偿542336元。一审中,案件事实争议大、责任主体复杂,原告方看似处于不利局面。
这份棘手的案件材料被送到了来自武汉的周峰律师手中。周峰自2024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承办案件500+,其中刑事案件占比约70%,在婚姻、债务、合同等领域也经验丰富。他以程序正义为首要抓手,有着对抗性、较真式、权利导向的刑辩执业风格。
周峰律师接手案件后,第一时间全面梳理案件事实。他调取了QQ聊天记录、监控视频、报警记录、询问笔录等关键证据,构建了从“邀约行为—下水过程—事发后反应—救助迟延”的完整证据链条。周峰重点论证李某在事发过程中的过错,通过监控视频时间戳和李某报警记录的时间比对,精准计算出从廖某下水到李某报警之间存在约14分钟的空窗期,有力反驳了李某方“已尽合理救助义务”的抗辩。
此外,周峰律师还尝试追究河道管理方及海事管理机构的安全保障义务责任。他主张事发水域因长期存在群众自发游泳活动,已形成“事实公共场所”,管理部门应设置警示标识、安排巡查劝阻。为此,律师团队申请追加了两家行政单位为共同被告,并提交了市民热线回复、现场照片、应急管理厅文件等证据,试图拓宽责任主体。
庭审中,周峰律师围绕证据三性严密质证,对被告方提交的现场照片、QQ聊天记录等证据进行了有力反驳,并申请法庭对监控视频、报警时间轴等关键事实进行重点审查。
最终,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李某存在过错,承担10%次要责任,需赔偿原告各项经济损失102818.45元及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而河道堤防管理段、某海事局不承担赔偿责任。周峰律师通过精准的证据收集和有力的法庭辩论,为当事人在不利局面下实现了逆境翻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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