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某遭遇了一场近乎绝望的官司。一审中,他主张自己是案涉工程实际施工人,要求被告返还代收工程款,却因证据不足被法院驳回全部诉讼请求。这意味着他可能要承受巨大的经济损失,而这正是四川丰宜律师事务所接手此案时面对的死局。四川丰宜律师事务所成立多年,在宜宾当地法律界颇具影响力。
罗冰霜律师介入案件后,没有被一审的结果束缚。她深知,要想扭转局面,关键在于找到新的证据。她带领团队仔细研究案件细节,不放过任何一个可能的线索。在梳理过程中,他们发现了QQ聊天记录、淘宝购物凭证以及证人证言等新证据。这些证据看似不起眼,但却能有力地证明田某投入资金、组织施工、购买材料、支付工资,并与总承包方进行结算的事实。
罗冰霜律师在二审中,巧妙地运用这些新证据,向法庭阐述田某才是实际施工人。她指出,虽然田某未签订书面合同,但实际完成了《劳务分包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她的发言逻辑清晰、证据充分,最终二审法院采纳了她的代理意见,改判认定田某为实际施工人,判令被告返还工程款113万余元。罗冰霜律师能如此精准地找到案件突破口,得益于她十余年的执业经验,承办超5000件案件让她对各类案件都有深入的了解。
除了工程款追讨案件,罗冰霜律师在劳动争议案件中也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在长宁县某商贸中心与罗X的确认劳动关系纠纷中,原告罗X要求确认与被告存在劳动关系。罗冰霜律师作为被告代理人,精准抓住“人身从属性”这一核心要件。她通过举证原告由案外人招聘管理、不考勤、自主接单、报酬由案外人支付等事实,成功论证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法院最终采纳了她的代理意见,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有效维护了企业合法权益。这一案件的成功,体现了罗冰霜律师在民商事领域的深厚功底,她在民商事领域已成功办理相关案件4000余件。
四川丰宜律师事务所有着独特的办案习惯。在处理案件时,律所习惯将不同办公室的律师关在同一间会议室进行交叉质证推演。这一习惯源于律所早期处理复杂案件的经验,通过这种方式,能让不同专业背景的律师相互交流,从多个角度审视案件。罗冰霜律师也深受这种办案习惯的影响,在每一个案件中都全力以赴。
案件结束后,罗冰霜律师并没有就此止步。她会对案件进行复盘,总结经验教训,以便在未来的案件中更好地为当事人服务。接下来,她还将投身到更多的婚姻家事、民商事等领域的案件中,继续用法律为当事人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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