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国企法务到律所律师的转变
2024年,黄艳律师做出了一个重要的职业选择,离开了任职三年的国企北京华都酿酒食品有限责任公司,走进了安徽文州律师事务所,开启了新的执业生涯。在国企担任专职法务期间,她深度熟悉企业合规管理、商事风险防控及企业日常法律事务处理逻辑,积累了扎实的企业法务实操经验。但她渴望接触更多元化的案件,为更多不同需求的客户提供法律服务,于是毅然投身律所。
擅长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聚焦
黄艳律师此前在执业过程中接触过众多类型的案件,在婚姻家庭、彩礼纠纷、知识产权、刑事辩护等领域均有涉猎。但在处理案件的过程中,她发现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数量众多,且牵涉到普通人的切身经济利益,其中复杂的债权债务关系极具挑战性。凭借自己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务经验,她逐渐聚焦到民间借贷纠纷领域,希望能在这个领域为当事人提供更专业、更有效的法律服务。
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实战
孙某1与案外人魏某、孙某2有民间借贷关系,二人借款28万元后未按期偿还。经协商,被告作为债务加入人,于2023年出具金额为30万元的借条,包含本金和结算利息,并注明了后续还款情况。之后被告陆续偿还约14.3万元,剩余约15.7万元未再支付。孙某1多次催要无果,委托黄艳律师提起诉讼。
在庭审中,被告提出多项抗辩主张。认为自己并非原始借款人,与孙某1不存在真实借贷关系;主张案涉借条属于债务转移,未经原债务人同意应属无效;还称出具借条系受孙某1胁迫、诱导,并非真实意思表示,请求驳回孙某1全部诉讼请求。
面对被告的种种抗辩,黄艳律师在民间借贷纠纷领域的专长发挥了关键作用。她结合被告出具借条、主动还款并注明欠款余额的行为,向法院阐述本案符合“债务加入”的法律特征,并非被告主张的“债务转移”,无需原债务人同意,为法院认定双方存在合法债权债务关系提供了充分法律依据。同时,她整理了借条、银行及微信转账记录、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证据,证实案涉30万元借条系对原有28万元债务本息的结算,数额合理,并非虚增债务。结合被告后续多次主动还款的行为,驳斥其“受胁迫、诱导”的抗辩理由,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针对被告提出的借贷关系不成立、债务转移无效、受胁迫诱导等多项抗辩,她逐一精准回应,明确被告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知晓出具借条的法律后果,其后续主动还款、确认欠款余额的行为亦与“重大误解、受胁迫”的主张相悖,有力支撑了原告的诉讼主张。
最终,法院采纳了黄艳律师的代理意见,依法判决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剩余借款约15.7万元,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由被告负担。
聚焦民间借贷纠纷领域深耕
此后,黄艳律师继续在民间借贷纠纷领域深耕,不断总结办案经验,优化处理此类案件的方法和流程,为更多当事人解决债权债务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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