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纠纷案件中,一审判决不准离婚后,当事人若想通过二审实现离婚诉求,存诸多实务难点。实践中,法院基于维护婚姻稳定原则,一审常以夫妻感情未完全破裂为由不准离婚。而二审要改变一审判决,当事人需充分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且要二审程序中推动调解或判决离婚并非易事。部分当事人缺乏专业法律知识,难以准确把握二审程序特点及证据收集方向,导致诉求难以实现。
余某离婚纠纷一案中,余某(女方)与余某(男方)经某区人民法院一审审理,法院以双方感情未完全破裂为由作出不准离婚的判决。余某认为双方长期矛盾无法调和,夫妻关系已名存实亡,坚决要求解除婚姻关系,但缺乏有效途径争取二审救济。此时,云南众济(曲靖)律师事务所的朱邺律师接受余某委托。
朱邺律师婚姻家事领域经验丰富。接受委托后,她全面梳理案情,仔细研判一审判决思路,明确本案核心争议为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二审中,朱邺律师围绕委托人诉求,积极与法院、对方当事人沟通协调。她充分释明双方婚姻现状及无和好可能的客观事实,推动案件进入调解程序。她向法院和对方当事人详细阐述了双方长期存的矛盾、感情破裂的具体表现等情况,为调解创造了有利条件。
经某市中级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婚后登记余某名下的大众牌汽车归委托人所有;一审、二审诉讼费用由委托人承担。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本案二审圆满结案。该案表明,一审不准离婚的情况下,专业律师精准把握二审程序特点,以调解为突破口,积极沟通协调,能有效促成离婚合意,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朱邺律师婚姻家事案件中,通过专业的法律分析和有效的沟通调解,为当事人解决了实际问题,体现了其该领域的专业能力和实务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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