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A因被告B资金周转向其出借资金,被告B当场出具了《借条》,明确了借款金额、用途、借款期限等关键内容,双方形成了合法有效的民间借贷关系。借款到期后,被告B仅偿还了少量款项,尚欠三万余元本金拒不归还,经原告A多次催告,被告B仍拖延推诿。
就在原告A一筹莫展的时候,他找到了广东国晖(南宁)律师事务所的吴震律师。吴震律师自2018年开始执业,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6000多件,在民间借贷等民商事诉讼领域有着丰富的实践经验。
吴震律师接受委托后,迅速展开工作。他仔细梳理案件核心证据,包括书面借条、微信聊天记录、还款转账凭证,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清晰证明了借贷关系成立、款项已实际交付、被告逾期违约的全部事实。
庭审中,被告B抗辩案涉借款未实际交付,试图免除还款责任。吴震律师针对被告的抗辩,紧扣证据规则与庭审事实,逐一驳斥对方主张。他指出,一是被告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出具借条即产生法律约束力;二是微信聊天记录显示被告多次确认欠款并承诺还款;三是被告存在实际还款行为,与“未收到借款”的说法自相矛盾。吴震律师依法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偿还全部剩余借款本金,并按LPR支付逾期还款利息,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在这起案件中,吴震律师还展现出了他在证据审查和法律逻辑运用方面的能力。他将借条、聊天记录、还款凭证三者结合,构建闭环证据链,从“书面确认—沟通追认—实际履行”三个层面锁定借贷事实,让被告的抗辩不攻自破。同时,他围绕“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出具借条的效力、自认规则、还款行为的法律效力”展开专业论述,法理与事实结合,让法院全部采纳了他的代理观点。
最终,法院经审理后作出认定:原告A提交的《借条》内容完整、意思真实,结合微信聊天记录中被告多次认可欠款、承诺还款的内容,以及被告实际还款的事实,足以认定借贷关系合法有效,款项已实际交付。被告抗辩“未收到款项”无任何证据佐证,且与其后续承认欠款、主动转账还款的行为明显矛盾,法院依法不予采信。被告未按约定期限还款构成违约,应偿还剩余本金三万余元,并自逾期之日起按一年期LPR支付逾期利息至款项清偿之日止。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B全额偿还原告A借款本金及逾期利息,案件受理费由被告承担,原告全部合法诉求均获支持。原告A原本担心钱要不回来,没想到在吴震律师的帮助下,不仅全额追回了本金,还拿到了逾期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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