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证券市场里,股民们把钱投进去,都盼着能有好收益。可有时候,上市公司搞出信息披露违法的事儿,让股民们损失惨重。股民陈X就遭遇了这样的糟心事。
XXD公司原本是深交所创业板的上市公司。20XX年XX月,它公告收到证监会《立案调查通知书》,因为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到了20XX年8月,又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原来,XXD公司子公司在2017年至2019年期间,通过伪造业务合同、虚构数据等方式,虚增营业收入和利润。2017年、2018年、2019年分别虚增营业收入1亿多元、1亿多元、7000多万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6.22%、7.22%、4.12%;分别虚增利润总额也是这么多,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26.79%、33.74%、8.33%。这导致XXD公司披露的2017年、2018年和2019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陈X在XXD公司相关年度报告发布后买入股票,违法事实被揭露后,股价下跌,他损失不小。于是,陈X决定起诉XXD公司、12名董监高以及为其相关年度财务报表提供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可这案子难办啊。XXD公司2021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股票交易自20XX年X月XX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到20XX年X月XX日,它披露的首个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显示,202X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为负,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不足1亿元,20XX年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20XX年财务会计报告还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最后,20XX年X月XX日XXD公司退市摘牌。这意味着它资产状况恶化,可供执行的财产基础薄弱,即便起诉胜诉,也很难拿到赔偿。
这时候,陈X找到了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的徐晓律师。徐晓律师是律所高级合伙人,上海市律师协会证券合规业务委员会委员,还是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公益律师,主要业务领域是证券欺诈诉讼。徐晓律师团队接手案子后,做了大量的检索、查阅和分析工作。他们发现XXD公司赔偿能力明显不足,要想增加判决后执行获赔的可能性,得把负有责任的董监高以及审计机构作为共同被告。
由于自然人被告人数众多、职务不同、在违法行为实施过程中的参与度和在职时间也不同,徐晓律师团队需要综合考虑各自然人被告的具体情况进行充分的举证。他们通过对XXD公司违法行为实施至今的大量公告进行研究分析,找出对应年份中可能对财务报告、年度报告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承担责任的相关董监高和会计师事务所,厘清各主体的任职、履职情况、在违法行为实施过程中的参与情况等一系列相关问题,最终确定了18名董监高和一家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共同被告。
对于各被告的具体责任问题,徐晓律师团队提出:被告柯XX在2009年至2021年期间担任XXD公司董事长,同时系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召集主持了审议案涉三个年报的董事会议并投赞成票,签字保证年报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但年报数据虚假,他是虚假陈述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应承担连带责任;被告柯XX组织安排财务造假,被告柯XX未勤勉尽责,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应对投资者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被告郑X知悉并参与财务造假,被告赵X、景X未采取有效措施,未审阅报告就签字,未勤勉尽责,是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被告黄X等多人未关注舆情和交易所关注函,未勤勉尽责,是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被告某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审计机构,未能勤勉尽责。
经充分举证质证和辩论,最终法院认定,本案所涉虚假陈述内容属于上市公司依法应当披露的重要事项,且对股票交易价格、交易量有明显影响,具有重大性。法院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投资者损失出具核算报告,并在核算结果的基础上酌定扣除了10%的非系统性风险因素,最终判决XXD公司对投资者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同时,判决18名董监高和一家会计师事务所均承担不同比例的连带赔偿责任。
这个案子能有这样的结果,关键在于徐晓律师团队精准地找到了负有责任的主体,并进行了充分的举证。把众多责任主体拉进案子里,扩大了责任财产范围,提高了投资者获偿的可能性,也体现了过责相当的原则,对上市公司和中介机构都起到了震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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