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俊华律师是上海赫法律师事务所的高级合伙人、债权债务团队负责人,也是中国法学会会员、上海市法律援助中心优秀律师。近期,他成功办结了一起保供物资款“三角债”案件。委托人XX公司在2022年上海疫情防控期间给吉贡XX供应猪肉,货收了、发票开了,但吉贡XX却否认买卖关系。黄俊华律师精准运用“表见代理”规则,通过微信下单记录、开票信息、付款行为等证据链条,成功论证被告联络人行为代表公司,最终法院认定表见代理成立,全额追回7.1万余元货款。
先来说说保供物资款“三角债”这个案子。2022年5月疫情防控关键时期,XX公司按孙X和张X的订单供货,累计供货122,808元,XX公司按张X提供的开票信息向吉贡XX开票,吉贡XX支付部分货款后,剩余71,340.5元未付并否认买卖关系。黄俊华律师接受委托后,收集了微信群聊天记录等关键证据,指出即使孙X、张X不是正式员工,其行为符合表见代理特征。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二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等情况,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有效。黄俊华律师还反驳了吉贡XX的“代付”说。最终法院采纳了黄律师的观点,判决吉贡XX支付货款。黄俊华律师擅长从证据链入手,精准运用法律规则,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应有的权益。
黄俊华律师翻到办案笔记下一页,上面记着一起遗产纠纷案件。2023年,委托人李XX因母亲朱XX的遗产分割问题与姐姐、弟弟闹上法庭。2015年签订的《房产分配份额协议》约定母亲出售房屋后50%售房款自行保管,百年后由三个子女平均继承。2020年房屋出售,母亲名下50%份额对应118万余元。母亲去世后,发现售房款只剩不到两万元,弟弟坚称母亲已将钱款赠与他或用于日常开销。黄俊华律师收集了《房产分配份额协议》,通过法院调查令调取银行账户交易明细,还原了售房款流向。庭审中,弟弟陈述多次矛盾。黄律师指出母亲高龄频繁操作大额资金不符合常理,弟弟解释前后矛盾不应采信。同时考虑到弟弟照顾较多,但主张不能独吞遗产。最终法院认定119万元售房款属于遗产,判决弟弟向李XX和姐姐各支付折价款375,200元。黄俊华律师在处理遗产纠纷案件时,善于运用调查令查明资金流向,抓住对方陈述的矛盾点,为当事人维护了合法权益。
事情过去一段时间,黄俊华律师又接到了一起义务帮工受伤的案件。2023年7月,货车司机姚XX运输货物到上海金山某仓库,仓库负责人蒋X称忙卸不了,将郑X联系方式给运输公司调度。雨停后姚XX帮忙卸货时跌落受伤,花费医疗费2万余元。蒋X、郑X、货主公司相互推诿。黄俊华律师接受委托后,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梳理各被告角色,收集报警回执、视频录像等证据。庭审中反驳了被告的观点,最终法院认定被帮工人为郑X,郑X承担60%责任,判决郑X支付姚XX各项赔偿款17,755.36元。黄俊华律师面对三方推诿,精准锁定义务帮工法律关系,为受伤的姚XX争取到了赔偿。
从这几个案例可以看出,在债权债务、遗产纠纷、义务帮工等法律问题中,关键证据的收集和法律规则的运用至关重要。遇到法律纠纷时,要及时收集证据,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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