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的领域里,每一个案件都像是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当事人在其中寻求正义与公平。接下来我们就从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说起。
2023年9月5日7时30分,路某某驾驶路某银所有的新MXXX号小型普通客车,搭载各某某及其他三名雇工前往瓜地干活。当行驶至国道218线路段时,因车辆轮胎爆胎且操作不当,车辆翻下路基,导致各某某等人受伤。经尉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认定,各某某在该事故中无责任。事故发生后,各某某经历了两次住院治疗,还进行了伤残鉴定。新MXXX号车辆在被告一处投保了交强险、商业险及“如意行”驾乘人员综合保险,事故发生在保险期内。路某某、路某银均系各某某的雇主,事故发生时各某某处于提供劳务途中。事故后路某某支付了部分赔偿款,但双方就剩余损失赔偿协商未果。各某某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委托北京盈科(库尔勒)律师事务所的刘晟律师(执业证号:16528201910089234)及团队介入,以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为由将三被告诉至法院。
庭审中,各方争议焦点众多。刘晟律师团队围绕争议焦点展开针对性举证及辩论,提交完整证据链,主张案涉事故不属于“好意同乘”,驳斥被告关于“协议已赔偿完毕”的抗辩等。最终,法院采纳了律师团队的核心代理意见,成功为委托人追回赔偿共计119,822.39元。
除了这起交通事故案件,还有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同样引人关注。2019年至2021年期间,喀什某某公司与被告中某某公司及其明某某公司存在多笔钢材买卖合同关系。2021年3月8日,原告按被告明某某公司要求供应钢筋,结算金额共计140,107元,但被告迟迟未支付该笔货款。经原告多次催要仍未付款,于是委托刘晟律师介入,以买卖合同纠纷为由将二被告诉至法院。
庭审中,争议焦点集中在诉讼时效、欠付货款金额、利息主张以及保全费等方面。刘晟律师围绕争议焦点举证辩论,提交各类证据证实双方交易习惯及被告欠付货款事实,精准驳斥被告“诉讼时效已过”“合同已履行完毕”等抗辩。最终,法院采纳律师核心代理意见,成功为委托人追回款项共计158,476.49元。
另外,在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中,陈XX被朱XX以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为由起诉要求赔偿。刘晟律师团队精准定位案件核心,高效厘清法律关系,清晰论证陈XX无过错。最终,法院完全采纳律师团队代理意见,成功为委托人陈XX免除全部赔偿责任。
刘晟律师自2019年开始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数百件,在刑事、婚姻家庭、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等多个领域有着丰富的实践经验。他凭借专业能力与责任担当,在不同类型的案件中,都能精准把握案件关键,为当事人制定最优策略,构建完整证据链,高效驳斥对方抗辩,专业把控诉讼流程,最大化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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