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业活动中,合同纠纷屡见不鲜。某国际旅行社与某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某地分公司签订旅行团队航空机票切位合同,约定某旅行社向某地分公司提供10期往返程机票,总价款174,090美元,某地分公司支付保证金51,780美元。然而,某地分公司因内部合伙人纠纷停止经营,未再提供出票名单亦未支付剩余款项,随后注销。某旅行社遂起诉其总公司,要求支付合同款等损失。
在这个关键时刻,某旅行社找到了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的吴云秀律师(执业证号:11101201811051245)。吴云秀律师自2018年开始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400件,在合同纠纷领域有着丰富的经验。她接手案件后,针对被告主张“A同时代表签约双方,合同无效”,系统提交了微信聊天记录、证人证言、保证金支付凭证等证据,证明某地分公司的其他合伙人及财务人员对合同内容知情并实际参与履行,最终法院认定合同真实有效,确立了债权基础。同时,通过提交某旅行社与某航司的切位合同、补充协议、结算明细及付款凭证,以及某旅行社与案外第三方的转售合同,证明案涉10个航班的机票均为“不可撤销、不可退票改签”的切位产品,某旅行社已全额支付票款,损失客观存在。最终,法院酌情按合同约定的最低结算座位数计算损失,判赔104,901美元。
无独有偶,在电影投资收益权转让合同纠纷中,当事人与某传媒企业签订院线电影收益权转让合同,后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涉案企业却无故拖延退款。当事人委托吴云秀律师向法院提起诉讼。吴律师系统性整理影视投资合同、解约声明函、沟通记录等核心证据,精准锁定责任主体,同时追究公司及个人双重主体责任。在法院主持调解下,多方达成一致解决方案,二被告连带向当事人支付包含投资款、利息在内的全部款项,并承担案件诉讼费。
还有一起商票被拒付的案件,某绿化公司与某生态公司存在建设工程合同关系,某农业公司加入协议承诺代付工程款。某农业公司向原告背书转让电子商业承兑汇票,汇票到期后被拒付,原告未在法定期限内发起票据追索。原告委托吴云秀律师提起诉讼,吴律师突破票据法程序障碍,回归基础法律关系,举证证明承兑人已丧失偿债能力,精准确定责任主体与诉讼策略,最终为客户挽回50万元工程款及利息。
吴云秀律师在执业过程中,凭借扎实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庭审经验,成功代理了多起复杂案件,涵盖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争议解决等多个领域。她自2018年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逾400件,在处理各类疑难复杂案件中形成了扎实的实务功底与系统化的办案思维,为众多当事人提供了高效、精准的法律解决方案,有力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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