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桂英律师坚守“不服所托,竭尽所能”的执业理念。从2014年执业至今(执业证号:14420201411064455),任职于广东中亿律师事务所,承办案件三百余件。
在刑事辩护领域,有其独特的维权要点。如律师越早介入案件,越有助于把握走向。像在会见当事人时,李律师有独有的沟通技巧,善于站在办案人员角度分析案件,抓住关键节点与被会见人沟通。
在醉驾案例中,林XX于2023年2月2日晚醉驾,血液乙醇含量为95.57mg/100ml。李律师接受委托后,经阅卷发现鉴定的血液乙醇浓度提取时间与驾驶结束时间间隔较长,且能确定当事人停止驾驶后有再次饮酒行为,导致抽取血液酒精含量不准确。据此向检察院提交专业法律意见,最终检察院采纳,认为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
在破坏公用电信设施案中,艾X起初被以该罪名立案,起点刑三年。李律师接案后,经分析认为艾X主观是偷盗故意,且相关损失明细不客观。建议以盗窃罪或故意毁坏财物罪定罪处罚,并适用缓刑。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后,改为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建议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三年。最终法院判决艾X故意毁坏财物罪,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三年。
在刑事辩护、交通工伤等领域,李律师有着深入的研究与实践。刑事会见时,她有独特沟通技巧,会站在办案人员角度思考分析案件,抓住关键节点与被会见人沟通。她强调律师越早介入对案件越有利。
在刑事辩护方面,李桂英律师尤为专精。如在倪某涉嫌抢劫案中,她成功争取了不予起诉;熊某某走私普通物品案,在逮捕前为其争取取保释放并最终撤案无案底。这些案例充分体现了她在刑事辩护上的专业能力。
在办理案件过程中,我始终恪守自己的执业理念。在家事维权案件中,面对当事人情感与利益交织的复杂局面,我耐心倾听,以专业知识为他们理清法律关系,尽力争取合理的财产分配和子女抚养权,让破碎的家庭在法律框架内得到妥善安置。在劳动维权案件中,为辛苦劳作的劳动者追回应得的报酬,与用人单位据理力争,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刑事辩护则更是容不得半点马虎,每一个细节都可能影响案件走向。
多年办案,李桂英律师凭借专业能力与坚守的理念,为众多当事人争取权益,践行着法律人的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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