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直到收到法院传票的那一刻,才明白自己之前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而对于柳X(化名)来说,他面临的是住了21年的房子突然要被法院执行的困境。
2000年,柳X以现金2.5万元向被告王X(化名)购买位于浙江省桐乡市XX的一处房屋。当时双方未签订书面合同,王X当场交付房屋钥匙,柳X随即装修并入住,这一住就是21年。2009年,双方补签了《房屋转让协议》。然而,后来王X涉及债务纠纷,该房屋被法院查封并拟执行。柳X提出执行异议却被驳回,这让他陷入了绝望。
在这个关键时刻,柳X找到了俞国锋律师。俞国锋律师从2014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12个年头。他毕业于浙江万里学院法学专业,在校期间就一次性通过司法考试,2013年作为“优秀毕业生”顺利毕业。毕业后进入律师事务所实习,实习一年后成为专职律师。2016年8月至2017年11月,他前往桐乡市法律援助中心担任挂职副主任,这段经历让他对律师工作有了新的认识,也能更好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执业至今,他累计承办案件已逾500件,深耕于民商领域,成功办理相关案件400余件,尤为专精于债权债务纠纷案件,同时在刑事辩护上也有丰富实践经验。
俞国锋律师接受委托后,凭借多年办理民商案件的经验,他深知要解决这个案件,关键在于围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8条组织证据。由于时间久远,案件存在无书面合同、无转账凭证等不利条件。但俞国锋律师没有退缩,他首先找到了补签的《房屋转让协议》,这是证明房屋买卖关系的重要依据。接着,他收集了社区居委会及邻居出具的居住证明,这些证明可以证实柳X在该房屋居住多年的事实。同时,他还找到了装修、家电购买、通信、电视等生活凭证,这些生活凭证进一步证明了柳X对房屋的合法占有。为了证明柳X多次催促王X办理过户,俞国锋律师收集了证人证言。此外,他还找到了柳X原单位破产安置费凭证,以此佐证购房资金来源。
通过这些证据,俞国锋律师成功构建了一个严密的证据链,还原了2000年口头买卖、交付、居住、装修、催促过户等完整事实链条。在庭审中,面对被告关于“伪造协议”“借用房屋”等质疑,俞国锋律师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一一进行了驳斥。
最终,法院经过审理认定,柳X在查封前已合法占有房屋,已支付全部价款,非因自身原因未办理过户,符合《执行异议和复议规定》第28条,其权利足以排除执行。法院判决停止对该房屋的执行,并解除查封。
俞国锋律师秉持着“当事人的满意是我们最大的追求”这一执业理念,在本案中充分展现了他在执行异议之诉中精准运用法律、构建证据链的专业能力。他曾获得“2017年度法治桐乡法治政府建设先进个人”“桐乡市直机关优秀共产党员”“桐乡市直机关优秀党务工作者”等荣誉,这些荣誉也是对他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的肯定。这次案件的成功,不仅为柳X保住了居住21年的房屋,也再次证明了俞国锋律师在法律领域的专业素养和卓越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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