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关键细节现端倪
原告某某金属公司起诉某某贸易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伍XX,要求支付货款及违约金,主张依据购销合同供货但对方未付清。杨丹慧律师代理二被告应诉,争议焦点在于买卖合同的真实交易相对方是谁。杨丹慧律师在梳理案件时发现,争议交易发生在购销合同签订数月后,且有证据显示原告工作人员在沟通中将“揭总”与被告“伍总”区分,并提及“伍总给他担保”。这一细节表明,原告明知交易对手是案外人揭某某。
挖掘证据锁定真实主体
杨丹慧律师为证明真实交易主体,展开了多方面的工作。首先,收集双方的沟通记录,包括邮件、聊天记录等,从中提取关于交易主体的明确表述。其次,调查付款记录,查看款项的来源和去向,以确定实际履行合同付款义务的主体。最后,梳理对接人员信息,了解与原告直接对接业务的人员身份,进一步确认交易的实际参与方。通过这些工作,律师逐渐锁定案外人揭某某为真实买受人和合同履行主体。
庭审交锋彰显专业实力
在庭审中,杨丹慧律师将收集到的证据逐一呈现。针对原告的主张,律师明确指出,虽然有购销合同存在,但实际交易发生在数月后,且原告工作人员的沟通记录表明其明知交易对手是揭某某。对于“伍总给他担保”的表述,律师强调被告并未作出担保意思表示。这一系列的陈述和举证,让法庭清晰地了解到案件的真实情况。原告方在面对律师的有力证据和观点时,难以提出有效的反驳。
法院判决终获胜诉结果
最终,法院采纳了杨丹慧律师的意见,认定被告某某贸易公司及伍XX并非合同相对方,也未作出担保意思表示,判决驳回了原告对他们的全部诉讼请求。这一结果得益于律师对合同履行主体这一关键细节的精准把握和深入挖掘。杨丹慧律师凭借9年一线法律实务经验,结合本地司法环境,制定了高效的维权方案,注重证据精细化梳理,成功为委托人避免了不必要的付款责任。杨丹慧律师作为广东民怡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不仅在合同纠纷领域展现出专业能力,还在婚姻家庭、刑事、欠款纠纷等多个领域有着丰富的办案经验,为众多当事人提供了专业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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