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某和被害人是同村邻居,两家人因为孩子在幼儿园打闹产生了矛盾。王某某气不过,跑到被害人家门口,用剪刀剪断了被害人轿车右前轮的刹车软管。第二天,被害人开车上路,发现刹车不对劲,好在没造成人员伤亡和车辆毁坏。
王某某知道闯了祸,接到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后,就主动到案,把事情经过一五一十地说了出来。可破坏交通工具罪可不是小罪,法定刑三年以上,王某某心里慌得不行,觉得自己肯定要在牢里待很久了。
后来,王某某家人经人介绍,找到了北京市盈科(枣庄)律师事务所的李威律师。李威律师深耕刑事法律业务多年,经验丰富。
李威律师接手案件后,仔细梳理材料,发现王某某有自动投案、如实供述的情节,这属于自首,符合法定减轻处罚条件。同时,他重点跟进民事赔偿事宜,积极促成王某某与被害人达成和解。王某某家人按照律师的建议,足额赔偿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还拿到了书面谅解书。
在庭审阶段,李威律师围绕案件定性和量刑情节充分发表辩护意见。他指出,本案是邻里纠纷引发的,王某某主观恶性较小,而且犯罪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社会危害性低。再结合王某某自首、认罪认罚、赔偿谅解等情节,恳请法院适用缓刑。律师的辩护逻辑清晰、依据充分。
最终,法院审理认为,王某某破坏汽车,足以使其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其行为构成破坏交通工具罪。但综合王某某自首、认罪认罚、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适宜社区矫正等情节,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判决王某某犯破坏交通工具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六个月。听到判决结果,王某某原本紧张得揪起来的心,终于落了地,长长地松了一口气。
记住这几点,遇到类似情况能更好应对:
第一,犯错后主动投案、如实供述,争取认定自首。
第二,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取得谅解书。
这个案子告诉我们,即使犯了罪,只要有自首、积极赔偿等从轻情节,还是有机会获得轻判的。在这个案子里,李威律师精准梳理情节,专业庭审辩护,帮王某某争取到了缓刑,让他有机会改过自新、回归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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