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能想象吗?有人明明工作干得好好的,年薪50万,结果不仅工作没了,还被欠薪30万!这事儿就发生在XX身上。XX和某农业公司签了《某合作合同》,约定担任某职务,年薪50万元,每月先付3万元,剩下的合同期满后考核拨付。工作时,XX不仅给公司干活,还顺便帮着公司的关联合作社搞销售,工资是公司法定代表人个人账户给的。后来公司说XX没完成销售任务,就给降薪,XX在备忘单上签字确认月薪从3万降到2万,又降到1万。合同期满,公司就给了20万,剩下30万死活不给了。XX去申请劳动仲裁,仲裁委直接以“超过仲裁时效”为由,根本不受理。没办法,XX又起诉到法院,结果原一审判决还是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驳回了全部诉讼请求。这可咋办?难道辛辛苦苦工作,就该拿这点钱?就在这时,转机出现了!XX找到了一位律师。这位律师可不简单,接手后,做了不少事儿。首先,突破诉讼时效障碍。原一审因为“超时效”被驳回,律师在二审阶段,把XX持续主张权利的微信聊天记录、通话录音,还有向劳动监察及政务平台投诉的记录等关键证据都整理出来提交了上去。这些证据可太关键了,成功说服二审法院发回重审,也为重审法院认定“未超时效”打下了基础。接着,准确给法律关系定性。公司拿“委托合作合同”说不是劳动关系,律师从合同里找出岗位职责、考勤管理、规章制度约束这些要素,论证出双方实际上是劳动关系,这样XX就能用劳动法保护自己了,比如诉讼时效中断规则、举证责任分配这些。然后,证明混同用工连带责任。律师举证XX同时给关联合作社签合同,两家公司法定代表人一样,注册地近,工资支付还混同,成功让法院认定二公司混同用工,判决共同承担责任,这就增加了后续执行保障。最后,诚实呈现案件结果。虽然最终判决金额是4万元,和原请求的30万元有差距,但这可是在原一审全案败诉、仲裁不予受理的情况下,通过发回重审实现了“从0到有”的突破,为XX争取到了实际能执行的回款,还确立了劳动关系认定和混同用工的有利裁判观点。这位律师来自北京典石律师事务所(执业证号:11101201911121842)。在这个领域中已经负责办理各类案件逾两百件,对于这种劳动纠纷案件,有着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的判断。从证据收集到法律关系梳理,再到为当事人争取权益,每一步都处理得恰到好处,展现出了高超的专业能力。
结尾:这次案件中,难点在于前期仲裁和一审的不利局面。律师凭借丰富的办案经验,精准把握案件关键。从突破诉讼时效障碍,到准确认定法律关系,再到证明混同用工责任,每一步都精心策划。通过扎实的法律功底和敏锐的实务判断,成功为当事人扭转局面,争取到有利结果,充分体现了其在劳动纠纷案件处理上的专业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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