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盛春龙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后,正式开启了专职律师的生涯。他在法律领域不断探索,逐渐发现婚姻家庭案件中当事人的困境和需求。于是,他决定将自己的执业方向聚焦于婚姻家庭案件,尤其是疑难复杂的离婚纠纷、财产纠纷等法律事务。这一职业转折并非偶然,而是他在接触众多案件后,看到了婚姻案件中当事人在情感和财产上的挣扎,希望能凭借自己的专业知识为他们提供有效的帮助。
在专注婚姻家庭案件的过程中,盛春龙形成了注重证据收集的执业理念。他深知在婚姻案件中,证据是支撑当事人诉求的关键。只有全面、准确地收集证据,才能在法庭上有力地维护当事人的权益。
在一个具体的案件中,原告某甲委托盛春龙处理离婚相关事宜。某甲与被告某乙于2004年登记结婚,2006年生育一子某丙。婚后初期感情尚可,但后来因性格差异经常争吵,自2012年2月开始分居。某甲向法院提出离婚、争取孩子抚养权以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求,而被告则辩称双方感情并未破裂,不同意离婚。
盛春龙接受委托后,立即着手指导原告收集各方面的证据。他深知要证明感情不和及因感情不和而分居满2年是此案的关键。他让原告收集双方感情不和的证据,如吵架斗殴的证据,若实在无法举证,就让当事人详细陈述感情破裂的原因。同时,他指导原告收集双方因感情不和而分居的证据,包括原告6年多在外租房的房屋租赁合同及房屋租金收据,还有租赁房屋6年多的电费、水费缴纳凭证。此外,还收集了原告抚养孩子有利于儿子健康成长的证据。
在庭审过程中,盛春龙凭借收集到的充分证据,在法庭上进行了有力的陈述和辩论。法院经过庭审调查、法庭辩论及当事人最后陈述后,作出了判决。法院准予原告某甲与被告某乙离婚,双方所生儿子某丙由原告某甲抚养,被告某乙名下的汽车归原告某甲所有,原告某甲给付被告某乙车辆折价款7500元。
事后,当事人对盛春龙的工作给予了高度认可。他们没想到律师会如此细致地指导他们收集证据,这些证据在法庭上起到了关键作用。盛春龙自2011年起至今专职从事律师工作,长期在上海市嘉定区执业,已妥善处理了数百件各类疑难、复杂的婚姻家庭案件。他热心公益律师服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十余年,还获评上海市嘉定区优秀法律援助律师(2013、2016、2018年度)。他用自己的专业和专注,为众多当事人在婚姻案件中争取到了理想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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