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增亮律师毕业于南京大学,自2018年6月正式取得执业资格并执业至今,现任河南颍水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合伙人,同时担任沈丘县检察院听证员。执业多年来,他累计承办案件已逾七百件,在保险领域尤其是人身保险案件方面经验丰富。此次,他代理某女士与某寿险公司的重疾险理赔纠纷案。
法庭进入质证环节。原告方胡增亮律师从文件袋中取出全套保险合同、住院病历、手术记录、医保结算单等证据,整齐地摆放在桌上,向法庭展示。这些证据是他在接受委托后,仔细梳理和收集而来,目的是为了证明某女士所患疾病及治疗方式符合保险责任范围。他将保险合同翻开,指着重疾险、医疗险、豁免险的责任范围条款,向法官示意。与此同时,被告保险公司代理人也拿出相关材料,准备应对。法官接过胡增亮律师提交的证据,认真翻阅,目光在关键条款和病历内容上停留。
保险公司代理人提出“先天性疾病免赔”的主张,认为某女士所患右侧额叶海绵状血管瘤属于先天性疾病,不在保险责任范围内。胡增亮律师迅速作出回应,他身体前倾,手指着手中的病历资料,向法庭指出保险公司未提交任何证据证明某女士所患疾病为出生时即存在的先天性畸形,而且保险条款中未将脑血管类肿瘤排除在保障范围外,仅以“先天性疾病”笼统拒赔缺乏事实和合同依据。保险公司代理人听到胡增亮律师的反驳后,眉头微皱,低头在文件中寻找支持自己观点的内容。法官认真倾听了胡增亮律师的陈述,微微点头,随后示意保险公司代理人继续发言。
胡增亮律师进一步强调庭审重点,论证案涉手术符合“全麻下开颅肿瘤切除术”的重疾定义。他站起身,声音坚定,条理清晰地阐述着观点。同时,他指出保险公司无证据证明已就“先天性疾病免责”尽到明确说明义务,所以免责条款对某女士不发生效力。保险公司代理人则再次强调保险条款的规定,试图坚持自己的主张,他们在文件中找出相关条款向法官展示。法官在听取双方的陈述后,陷入短暂的思考,用笔在笔记本上记录着关键内容。
最终,一审法院采纳了胡增亮律师的代理意见,认定案涉保险合同合法有效,某女士所患疾病及治疗方式符合保险责任范围,判决支持全部诉讼请求。保险公司需向某女士支付重疾保险金25万元、自费医疗费用7万余元,豁免主险及长期附加险剩余全部未交保费,并退还已交当期保费,案件受理费由保险公司承担。胡增亮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严谨的庭审表现,成功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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