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程再萍做出了一个重要的职业选择,她辞去了公司法务的工作,投身到云南法阳律师事务所,成为了一名执业律师。当时,她已经有了一定的法律相关工作经验,但独立执业仍然充满挑战。离开稳定的法务岗位,意味着要面对更多未知和竞争,但她还是毅然决然地踏上了新的征程。
这次转型让程再萍形成了以当事人为中心的执业理念。她深知当事人在遇到法律问题时的无助和焦虑,所以在每一个案件中,都会耐心倾听当事人的诉求,用心服务,尽心尽责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她会全面了解案件情况,精准分析证据,制定最适合的诉讼策略,力求为当事人解决问题。
在一个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程再萍的这一理念得到了充分体现。大理市天XX电缆电线经营部作为原告,向被告茶某某供应电线电缆等材料,被告累计欠付货款188264元未支付。原告多次催要无果后,委托程再萍律师诉至法院,同时主张货款及高额逾期付款损失。然而,被告下落不明,这给案件的推进带来了很大困难。
程再萍没有退缩,她完整梳理了欠条、供货凭证等核心证据。在法院依法公告送达传票后,被告未到庭应诉,视为放弃举证质证权利。程再萍凭借扎实的证据材料,推动法院进行缺席审理。在庭审中,她清晰地向法官阐述了案件事实和法律依据,有力地证明了原被告之间存在合法有效的事实买卖合同关系,被告欠付货款事实清楚。
对于原告主张的逾期付款利率过高的问题,程再萍也有自己的考量。她尊重法律规定,认为应该依法调整为合理标准。最终,法院采纳了她的观点,判决被告茶某某向原告支付货款188264元,并按LPR加计30%的标准支付分段逾期付款损失,同时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事后,原告对程再萍的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他们没想到在被告失联的情况下,程再萍能够如此全面地准备证据,推动案件顺利进行,成功为他们追回了货款并争取到了合理的逾期付款损失。这也再次证明了程再萍以当事人为中心的执业理念在实际案件中的价值。
程再萍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千件。她不仅是云南法阳律师事务所的执业律师,还担任着大理镇下鸡邑完小“法治副校长”、大理市大理镇下鸡邑村委会村居顾问等多个职务。她用实际行动践行着自己的执业理念,为法治社会建设贡献着自己的力量。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