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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万借款追讨看似无望,律师助力实现债权与抵押权双重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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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20 · 1145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魏建明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999+人 执业10年
律所:江西汝河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3610201610831515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咨询电话:13879462934
代表案例:62个
律师优势:有团队,办过大案,有政治职务,会外语,高学历,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大型企业服务经验;魏建明主任律师自从事律师行业至今年办理了大量的民事、刑事诉讼案件,常年担任数家乡镇政府及企业法律顾问,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具备了较为专业的理论知识,拥有丰富的办案经验,在民事、刑事案件及法律援助案件均获得不少当事人的认可和好评,多次受到委托人以及法律援助当事人送的锦旗,是一位负责任、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的律师,如在2019年期间,代理一起受伤者的提供劳务案件的诉前调解,而该案赔偿方找到魏主任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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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原告借出300万,借款到期后被告未偿还本金且停止付息,多次催讨无果,几近绝望。此时转机出现,魏建明律师介入此案,凭借专业能力和巧妙策略,不仅让被告偿还借款本息,还保障了原告抵押权优先受偿。如此精彩的反转是如何实现的呢?
300万借款追讨看似无望,律师助力实现债权与抵押权双重保障

在江西抚州,做建材生意的张先生这些年来生意做得风生水起。20XX年初,张先生的朋友李某和其妻子王某因生意资金周转需要,分两次向张先生借款共计300万元。张先生出于信任,与二人签订了借款协议房屋抵押协议,约定月息2万元,借款期限至20XX年X月XX日,李某夫妇以名下房屋提供抵押并办理了抵押登记。一开始,李某和王某都能按时支付利息,双方相处融洽。张先生觉得朋友之间互帮互助是应该的,这笔借款也会顺顺利利地到期收回。

然而,到了20XX年X月,借款期限已到,李某和王某不仅未偿还本金,还自该月起停止支付利息。张先生多次上门催讨,对方总是以各种理由推脱。无奈之下,张先生和李某之间的关系变得紧张起来,常常因还款问题发生争吵。此后,李某开始对张先生避而不见,张先生在追讨借款的过程中陷入了迷茫和无助。原本好好的朋友关系如今变得剑拔弩张,借款也仿佛打了水漂,而高额的借款一旦无法收回,会对张先生的生意资金链造成严重影响。张先生面临着巨大的经济风险和心理压力,他不知道该如何才能挽回这局面。

这时,张先生听同行说抚州有个擅长处理民间借贷纠纷的律师——魏建明,是江西汝河律师事务所的主任。魏律师从2016年开始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千件,还获得过2026年江西省优秀青年律师的称号。抱着一丝希望,张先生找到了魏律师。魏律师仔细查看了张先生提供的借款协议、转账凭证等资料后说:“从现有的证据来看,我们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追讨借款,并且房屋抵押登记合法有效,我们可以主张抵押权优先受偿。”张先生一听,心里燃起了希望,当场决定委托魏律师处理此案。

接受委托后,魏律师作为江西省律师协会残疾人权益保障委员会委员,平时十分注重法律证据的收集和整理工作,他凭借自己丰富的办案经验和严谨的工作态度,对于这种民间借贷纠纷案件,魏律师已经非常熟悉。魏律师迅速全面核查借款协议、转账凭证、抵押登记证明等核心证据。针对双方约定的月息2万元,魏律师精准核算年利率为7.92%,确认未超过法律规定的上限,确保利息诉求合法有效;同时明确利息起算时间及计算方式。在庭审中,面对【被告B】未到庭应诉的情况,魏律师向法院提交二被告的结婚证离婚登记信息,证明案涉借款发生于婚姻存续期间,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被告B】应承担共同还款责任。

最终,法院经审理认定,案涉借款发生于二被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借款协议及抵押协议合法有效,张先生已按约定履行出借义务,二被告未按约定偿还本息构成违约。判决二被告向张先生偿还借款本金300万元及20XX年X月XX日至20XX年X月XX日的利息16万元,后续利息按年利率7.92%计算至款清之日止;张先生对抵押房屋享有抵押权,有权在债权范围内就抵押物折价、拍卖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通过这个案件,魏建明律师提醒大家,在民间借贷中,一定要签订正规的借款协议和抵押协议,并办理合法的抵押登记手续;同时,对于利息的约定要合法合规,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在遇到借款纠纷时,要及时收集证据,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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