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贵州省兴义市人民法院受理的一起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中,原告要求确认合同于4月13日解除,让被告某实业公司退还购房款等共计658913.32元。蒋顺花律师接受实业公司委托后,迅速投入工作。她深入核查发现,案涉项目建设期间恰逢新冠疫情,兴义市实施临时静默管理,这属于不可抗力因素。她调取兴义市住建局相关文件,该文件明确疫情导致商品房不能如期交付的,可延期不超过90天,为抗辩逾期交房提供了政策支撑。同时,她协助委托人整理了一系列关键证据,如2022年12月的《延期交房告知书》、2023年3月24日的《交房通知书》、2023年5月26日的竣工验收备案表以及兴义市自然资源局关于规划变更的批复及公示记录等。庭审中,蒋顺花律师围绕争议焦点充分抗辩,最终法院认定委托人延期交房系疫情不可抗力所致,规划变更未影响房屋使用功能,不构成根本违约,合同应继续履行,驳回了原告全部诉讼请求。
蒋顺花自2012年开始执业,毕业于北京大学(自学考试),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逾600件。她凭借扎实的法律功底,在另一起设计咨询服务合同纠纷中同样有着出色表现。原告重庆XX有限公司要求被告贵州XX公司、贵州XX公司支付第二笔服务费等费用。蒋顺花律师接受XX公司委托后,聚焦案件核心,以“厘清合同约定、锁定付款主体、辨析合同效力、反驳成果认可主张”为思路推进代理工作。她仔细核查《设计咨询服务合同》条款,明确提出XX公司非合同约定的付款主体。针对原告“视为确认”的主张,她举证关键沟通记录,证明XX公司已提出审核意见。同时,她核查发现原告公司无建设工程施工设计资质,部分合同内容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应属无效。庭审中,蒋顺花律师围绕核心观点充分辩论,最终法院完全采纳其代理意见,驳回了原告对XX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蒋顺花作为贵州权衡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同时担任第七届贵州省律师协会重大案事件服务工作委员会委员及婚姻家庭法专业委员会委员。她擅长婚姻家事纠纷、建设工程等合同类纠纷、公司法务。在这两起案件中,她凭借丰富的办案经验和对法律的精准把握,深入挖掘案件细节,运用合理的论证逻辑,为委托人维护了合法权益,展现了一名专业律师的素养和能力。无论是在证据收集、法律适用还是庭审辩论上,她都能做到严谨细致,为当事人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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