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的一天,成都市温江区某地点,一场赌博活动被公安机关当场挡获,多名赌博人员、若干赌博用具及数万元赌资被查获。公诉机关指控被告XX、被告B、被告C、被告D、被告E以营利为目的,共同商议组织他人赌博并分配利益。其中被告XX占股最高,负责核心事项,其余被告占股较低,参与赌博及辅助工作。被告XX还是累犯,其余被告人也有赌博行政处罚记录。
龙成,四川大学法学专业本科毕业生,拥有十余年法律执业经验,四川法奥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在接受被告E的委托后,凭借其深厚的法学功底和丰富的实务经验,开始全面梳理案件证据。他深知,在共同犯罪案件中,准确区分各被告人的行为作用对于为当事人争取从轻处罚至关重要。
龙成首先帮助被告E准确理解赌博罪的法律构成、累犯认定及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条件。这得益于他在四川大学系统学习的法学知识,让他能够用专业的法律知识为被告E提供清晰的指引,避免因法律认知不足导致不利后果。他引导被告E认清自身行为的违法性,自愿认罪认罚,配合公诉机关及法院的审理工作。
在庭审过程中,龙成精准梳理各被告人的行为作用,向法庭充分阐述被告E的从轻情节。他明白,在这类共同犯罪案件中,每一个细节都可能影响到最终的判决结果。就像他在过往众多刑事案件中一样,始终注重对案件细节的把握。他曾在山东某重大贩卖毒品案中,深入剖析案情及当事人个体情况,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监视居住并最终未被追究刑事责任。这次在聚众赌博案中,他同样以细致入微的态度,为被告E据理力争。
法院审理后认定,五被告人构成赌博罪且系共同犯罪,不区分主从犯。但考虑到五被告人归案后如实供述罪行且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最终,被告XX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数万元;被告B、被告C、被告D、被告E均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数千元。法院采纳了公诉机关的指控及量刑建议,同时也采纳了龙成对被告E的辩护意见,实现了对被告人的从宽处理。
龙成在这起案件中,不仅促成被告E认罪认罚,为争取从轻处罚奠定基础,还维护了被告E的合法权益,确保量刑建议被采纳,最大限度保障了当事人的人身自由与财产权益。同时,他协助当事人完成认罪认罚具结等程序,配合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缩短了诉讼周期,减少了当事人的讼累。他用自己的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在这起聚众赌博案中为当事人交上了一份满意的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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