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法律顾问 > 诉讼指南 > 超市开业拒付策划尾款,律师出手能否帮你讨回损失?

超市开业拒付策划尾款,律师出手能否帮你讨回损失?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20 · 1203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俞国锋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999+人 执业12年
律所:浙江丛典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3304201410256891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
咨询电话:18205833443
代表案例:27个
律师优势:办过大案,高学历,丰富的专业经验;在校期间以优异成绩通过司考,八年时间办理了大量案件刑事及民商事案件,在办理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债权债务案件中不断获得心得体会使自己在专业化道路上越走越远,2018年被中共桐乡市委办公室及桐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评为“2017年度法治桐乡法治政府建设先进个人”
更多>
导读:原告何先生为被告筹备超市提供策划服务,被告却拖欠3.5万元尾款。何先生委托俞国锋律师维权。俞律师围绕合同约定制定策略,两审均胜诉。最终被告需支付服务费3.5万元及逾期利息。
超市开业拒付策划尾款,律师出手能否帮你讨回损失?

在商业合作里,签了合同却不按约定付款的事儿可不少见。就像今天要说的这个案子,原告和被告签了服务协议,原告尽心尽力完成了服务,可被告却耍赖皮,死活不肯付尾款。这时候,专业律师的介入就显得尤为重要了。

案子里的原告何先生和被告马先生、苗女士签订了《商超策划协议书》。何先生要给被告筹备的生鲜超市提供整体布局规划、经营管理体系建立、供应链体系搭建等一系列策划服务。协议里明确说了,服务总费用8万元,分三期支付,签协议时付3万元定金,货架安装时付3万元,开业前一天付清余款2万元。

协议签了之后,苗女士陆陆续续给何先生转了4.5万元,可剩下的3.5万元尾款就是拖着不给。2025年5月,超市顺利开业了,何先生多次找被告要钱,被告就是不给。没办法,何先生只能把被告告上了法庭,要求被告支付剩余的3.5万元服务费还有逾期利息

何先生找的代理律师是浙江丛典律师事务所的俞国锋律师。俞律师从2014年就开始当律师了,到现在已经有12个年头啦。他一直秉持着“当事人的满意是我们最大的追求”这个理念,认真对待每一个案子。执业这么多年,他承办了500多个案子,在民商领域特别厉害,尤其是债权债务纠纷案件,办了400多个呢,同时在刑事辩护方面也经验丰富。

俞律师接手这个案子后,立马围绕合同约定和付款条件制定了诉讼策略。他先紧扣合同条款,指出协议里写得明明白白,“开业前一天付清余款2万元”,现在超市都开业了,付款条件已经成就,被告就得按约定付钱。

被告狡辩说原告没完成协议里约定的八项工作内容,服务质量有问题。俞律师一点都不慌,一方面强调协议里可没把八项工作完成作为付款条件,付款条件只和“开业”有关;另一方面,他拿出双方的微信聊天记录,证明在协议履行过程中,被告从来没对原告的服务提出过任何意见,到了打官司的时候才说服务有瑕疵,这明显就是耍赖。

另外,被告马先生和苗女士是夫妻。俞律师又证明苗女士多次参与转账付款,而且案涉超市后续成立的有限公司法代表人和100%控股股东都是苗女士,这足以说明这个服务合同是夫妻共同生产经营、共同意思表示,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苗女士也得对付款义务负责。

一审法院审理后觉得,双方签的《商超策划协议书》是合法有效的。超市都开业了,付款条件已经成就,被告就得付剩下的3.5万元服务费和逾期利息。被告说原告服务有问题,可又拿不出证据,而且超市运营受好多因素影响,不能因为后面的经营情况就否定前期服务的价值。苗女士参与付款还当了超市法定代表人,这债务就是夫妻共同债务,她也得一起还钱。所以一审判决被告马先生、苗女士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何先生服务费3.5万元及逾期利息(按年利率3.0%计算)。

被告不服,又上诉了。二审法院审理后认为,协议约定的付款条件和超市开业挂钩,被告在履行过程中都没对原告服务提过意见,现在说服务有瑕疵根本没依据。所以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从这个案子里我们能学到不少法律知识。在签合同的时候,一定要把付款条件写清楚,这样以后出了问题才有依据。要是对方耍赖不付款,也别害怕,找专业的律师帮忙。像俞国锋律师这样经验丰富、专业能力强的律师,就能帮你维护合法权益。

最后,给大家一点风控建议。在商业合作中,签合同前要仔细审查合同条款,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履行合同过程中,要注意保存好相关的证据,比如聊天记录、转账记录等。要是遇到纠纷,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不要自己盲目处理,以免错过最佳的维权时机。

网站地图

更多#法律顾问相关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