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财产的纠纷屡见不鲜,尤其是在家庭关系中,稍有不慎就可能引发法律问题。今天要给大家讲的这个案子,就发生在一个再婚家庭里。
原告徐X和王X是再婚夫妻,王X在2025年12月16日因病去世。徐X声称,在王X病重的时候,被告雷X(王X与前夫所生之子)在2025年12月6日带王X到银行一次性取走了他和王X的共同积蓄203898.39元,还当天私自拿王X的手机从支付宝转了6万元到自己账户。徐X觉得雷X没有法律依据取得这些钱,构成了不当得利,于是把雷X告上了法院,要求他返还263898.39元。
接手这个案子的是浙江丛典律师事务所的俞国锋律师和商律师。俞国锋律师可是一位经验丰富的法律专家。他2013年毕业于浙江万里学院法学专业,从2014年开始执业至今,已经有12个年头了。执业期间,他累计承办案件已逾500件,在民商领域深耕多年,成功办理相关案件400余件,尤其擅长债权债务纠纷案件,同时在刑事辩护方面也有丰富的实践经验。他还是嘉兴市律师协会会员、中共浙江丛典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获得过“2017年度法治桐乡法治政府建设先进个人”等多项荣誉。
俞律师接受被告委托后,围绕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展开了精准的抗辩。对于原告主张的203898.39元银行取现,俞律师指出,这笔钱是王X本人亲自到银行柜台取的,取现之后这笔钱去了哪里,原告根本拿不出证据证明是被被告取得或者占有了。按照法律规定,举证责任在原告这边,既然原告没办法证明被告实际获利,那这部分主张就站不住脚。
对于6万元的支付宝转账,俞律师提交了证据,证明这笔转账是王X本人操作或者授权的。原告说“被告私自拿手机转账”,但却没有任何证据。实际上,被告多次陪着王X去看病、治病,王X出于补偿或者感谢,自愿给被告转了这笔钱,这是有法律依据的。
俞律师还强调,不当得利要求得利人没有法律依据取得利益。在这个案子里,被告拿到的6万元是王X自行处分财产的结果,而且被告之前还为王X垫付了医疗费用,甚至辞去工作照顾她,这笔转账带有补偿的性质,根本不构成不当得利。
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对于银行取现的203788.40元(原告主张203898.39元),原告没办法证明取现后的钱被被告取得或者支配,现有的证据不足以证明被告得到了这笔利益,所以对这部分请求不支持。对于支付宝转账的6万元,原告也没办法证明是被告私自操作的,这笔转账是王X自己处分财产的行为,被告取得这笔钱是有依据的,原告以不当得利为由要求返还,法院也不支持。
最终,一审判决驳回了原告徐X的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5258元由原告负担。
从这个案子我们可以看出,在涉及财产纠纷的案件中,证据是非常关键的。原告如果想要主张对方构成不当得利,就必须拿出足够的证据证明对方没有法律依据取得利益。同时,我们也要明白,在家庭关系中,财产的处分可能会受到情感、道德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就像这个案子里,王X转账给儿子可能是出于对儿子照顾自己的感谢。
对于普通当事人来说,如果遇到类似的财产纠纷,一定要及时收集和保存好相关的证据,比如转账记录、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在处理家庭财产问题时,也要尽量通过协商、沟通的方式解决,避免因为一时冲动而引发不必要的法律纠纷。如果自己无法解决,一定要及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俞国锋律师这样经验丰富、专业能力强的律师,就能在关键时刻为当事人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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