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场里的劳动纠纷并不少见。今天就给大家讲一个真实的案例,看看员工和公司之间的矛盾是如何处理的。
有个叫马X的员工,在2022年6月入职了浙江甲消防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消防设施检测维修保养工作,每月工资6000元。到了2025年5月,公司因为项目需要,通知马X从嘉兴南湖区调整到桐乡的一个项目工作。虽然工作地点变了,但工作内容还是消防维保,而且公司还提供免费住宿,每个月还有1000元的补贴。可马X就是拒绝调岗。公司多次通知他到新岗位报到,还说要是不去就按旷工处理。结果马X连续7天没去新岗位,只是在原工作地点打卡,实际上根本没干活。于是,在2025年5月19日,公司依据《员工手册》,以连续旷工7天严重违纪为由,和马X解除了劳动关系。
马X不服气,申请了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2025年5月4日至19日期间工资3310元、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41755元、2025年2月1日加班工资552元、2025年度未休年休假工资1379元。
这个时候,公司委托了浙江丛典律师事务所的俞国锋律师和商律师来处理这个案子。俞国锋律师可是一位经验丰富的专业律师。他2013年毕业于浙江万里学院法学专业,从2014年开始执业,到现在已经有12个年头了。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500件,在民商领域,尤其是债权债务纠纷案件方面特别擅长,同时在刑事辩护上也有丰富的实践经验。他还是嘉兴市律师协会会员、中共浙江丛典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获得过不少荣誉,像“2017年度法治桐乡法治政府建设先进个人”等。
俞国锋律师接受委托后,马上围绕“调岗合理性”和“旷工事实”这两个关键问题展开了抗辩。他指出,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里约定岗位是外勤,公司因为项目需要把工作地点调整到同市范围的桐乡,工作内容一点都没变,还提供了免费住宿和补贴,通勤距离也没发生重大变化,这完全属于用人单位合法行使用工自主权。所以马X拒绝服从调岗,是没有正当理由的。
为了证明马X严重违纪,解除劳动合同是有依据的,俞国锋律师提交了经过民主程序制定、马X签字确认的《员工手册》。手册里明确规定“连续旷工2天或一个月内旷工3天以上为严重违纪”。而且公司已经多次通过微信通知马X到新岗位报到,还明确说了不去就视为旷工。可马X连续7天没到岗,虽然在原地点打卡,但根本没实际工作,这已经构成旷工了。
对于马X提出的各项赔偿请求,俞国锋律师也逐一进行了驳斥。对于工资请求,律师说公司已经支付了5月4日至11日的工资,5月12日之后马X没提供劳动还构成旷工,根本没资格要工资;对于赔偿金,律师主张公司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对于加班工资和年休假,律师认可合理的部分,但主张要依法计算。
经过仲裁委员会的审理,最终做出了裁决。仲裁委员会认为,公司把马X的工作地点调整到桐乡,工作内容没变化,还提供了住宿和补贴,没有明显降低劳动条件,这属于合理行使用工管理权,马X应该服从。马X收到明确通知后连续7天没去新岗位报到,在原岗位打卡却不干活,结合《员工手册》的规定,已经构成严重违纪。所以公司依据规章制度解除劳动合同是合法的,不需要支付赔偿金和旷工期间的工资。不过,加班工资552元、未休年休假工资551.72元还是应该支付给马X。最终仲裁裁决公司支付马X加班工资552元、未休年休假工资551.72元,驳回马X其他全部仲裁请求,包括那41755元的赔偿金和旷工期间的工资。
从这个案子可以看出,对于员工来说,要遵守公司的合理规定,不能随意拒绝公司的合理安排。如果觉得公司的安排不合理,可以通过合法的途径去沟通解决。而对于公司来说,在进行调岗等操作时,要确保符合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并且要有完善的规章制度来保障自身权益。俞国锋律师在这个案子中,凭借专业的知识和丰富的经验,成功为公司维护了合法权益,也给我们普通民众上了一堂生动的普法课。大家在遇到类似的劳动纠纷时,一定要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必要时可以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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