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中的财产纠纷问题,比如配偶背着自己给第三者转账、送财物。如果遇到这种情况,该怎么办呢?今天就通过一个真实的案例来给大家讲讲。
张女士和王先生在2017年9月27日登记结婚。本来日子过得好好的,可没想到,王先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和李女士相识,还发展成了不正当男女关系。从2024年1月到2025年2月,王先生通过现金、转账和代付款等方式给李女士送了不少财物。经过统计,有转账记录的财产是226824元,代付款记录的财产是2310.39元,加起来一共229134.39元。
张女士发现这件事后,心里又气又急。她觉得王先生和李女士的赠与行为太过分了,违背了社会公序良俗,还严重损害了她的合法权益。于是,她找到了辽宁法信律师事务所的佟新宝律师,委托他提起诉讼,希望能让李女士把这些钱都还回来。
李女士可不这么想,她辩解说自己和王先生是服务合同关系,她收的钱是在酒吧表演的服务报酬。她还说自己不知道王先生已婚,是善意取得这些钱的。另外,她觉得有些钱已经花掉了,没办法返还,还指责张女士对王先生的行为有放任过错。
王先生在法庭上说,他和李女士认识的时候,李女士是知道他已婚的,他们之间存在金钱交易,像代付购物款、现金买手机和衣物等,李女士还曾要求他离婚。
佟新宝律师是一位很有经验的律师。他从2018年开始执业,到现在已经有好些年了,累计承办案件超过400件。他大学本科学历,有法学学士学位,是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辽宁法信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还是沈阳市大东区上园街道办事处东方社区法律顾问、沈阳市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值班律师。他擅长处理劳动争议与工伤、合同与欠款纠纷、汽车金融贷款类案件,尤其是起诉第三者赠与合同纠纷。
佟律师接手这个案子后,做了很多工作。首先,他指导张女士全面收集和固定关键证据,像微信和支付宝的转账记录、代付款凭证、聊天记录等。这些证据形成了一个完整的证据链,为确定案件事实打下了基础。
然后,佟律师精准分析了这个案件的核心,他认为这是“夫妻共同财产无权处分”的问题。他结合《民法典》里关于公序良俗、赠与合同无效以及夫妻共同财产处理权的规定,找出了李女士抗辩理由里的法律漏洞。
在庭审的时候,佟律师制定了很好的策略。针对李女士“服务合同”“善意取得”的主张,他当庭指出李女士没有证据证明自己的收入是“合法劳动所得”,也没有证据证明自己“不知情”。他强调王先生的赠与行为超出了日常生活需要,还违背了公序良俗,根本不符合善意取得的条件。
经过审理,法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的规定,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如果不是因为日常生活需要,擅自处分共同财产无偿赠与他人,损害了另一方的财产权益,还违背公序良俗,这种赠与行为是无效的。在这个案子里,王先生没有经过张女士的同意,就把夫妻共同财产赠与李女士,所以这个行为是无效的,李女士应该把钱返还给张女士。对于李女士说要扣除工资收入、赔偿款和共同消费等说法,因为她没有证据支持,法院没有采纳。
最终,法院判决李女士返还张女士229134.39元,案件的受理费和保全费也都由李女士承担。这个结果可以说是大快人心,张女士的合法财产权益得到了维护。
从这个案子可以看出,如果遇到配偶给第三者赠与财产的情况,原配不要慌张。要及时收集证据,比如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然后可以找像佟新宝律师这样专业的律师,他们会根据具体情况分析法律关系,制定庭审策略,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权益。同时,大家也要知道,夫妻共同财产是受法律保护的,非因日常生活需要擅自处分是不合法的。在婚姻生活中,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保护好自己的财产权益。如果真的遇到类似的纠纷,一定要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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