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是很常见的事情。然而,当遇到借款人耍赖不还钱的时候,出借人往往会陷入困境。就像原告王X,他就遭遇了这样的难题。
王X与被告沈X是亲属关系。从2014年1月开始,沈X以生意周转为由,多次向王X借款。王X通过银行转账、汇款、现金等方式,足额把钱借给了沈X。2014年7月23日,沈X给王X出具了两张借条,一张550万元,月息1.5分,约定“大楼拍卖后所有资金全部还清”;另一张330万元,月息5分,约定2个月内归还,两张借条本金一共880万元。
到了2019年8月13日,双方在亲属家对账,沈X就之前的借款重新出具了一份借条,确认了借款本金总额,还约定利息按年利率10%计算,不过沈X没有收回2014年出具的两张旧借条。之后王X多次找沈X催讨借款,可沈X却找各种理由拒绝还钱。
无奈之下,王X持2014年的两张借条向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沈X归还880万元借款,并且支付自2014年7月23日起按年息10%计算到实际付清之日的利息。被告沈X却辩称,550万元借款已经过了诉讼时效,只认可2019年重新出具的借条,不认可原借条的高额利息,还说之前180万元借款已经调解结案。
这个时候,王X找到了浙江吴刚律师事务所的韩玉霞律师。韩玉霞律师毕业于浙江财经大学法学专业,拥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她自2015年进入律师事务所执业,至今已经有10年的法律从业经验,累计承办各类民商事案件及刑事案件逾400件,尤其擅长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债权债务纠纷等案件。
韩玉霞律师接收案件后,开始仔细梳理借条、转账凭证等核心证据。她结合被告曾重新出具借条的事实,研判出诉讼时效未经过、利息可按年利率10%主张的诉讼策略。
2022年2月24日,韩玉霞律师代理原告向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提交立案材料,法院依法立案受理,适用简易程序由审判员裘XX独任审理。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因为当事人提交了新证据,法院依法延期审理了一个月。
到了2022年6月9日,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原告委托诉讼代理人韩玉霞、被告沈X都到庭参加诉讼。在庭审中,韩玉霞律师围绕借贷关系成立、款项交付、诉讼时效中断、利息合法调整等要点进行举证、辩论,有力地反驳了被告诉讼时效抗辩及利息异议。
法院经过审理,采纳了原告代理律师韩玉霞的意见,认定借贷事实清楚、诉讼时效未过、利息标准合法。最终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沈X应归还原告王X借款本金880万元;支付上述借款自2014年7月23日起至实际款清之日止按年利率10%计算的利息;上述款项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履行完毕;本案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58123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合计63123元,由被告沈X负担,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若被告未按判决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判决作出后,双方都没有在法定期限内提起上诉,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原告王X的合法债权得到了法院生效判决的确认与保护。
从这个案件可以看出,在民间借贷中,借条等证据非常重要。出借人在借款时一定要保留好相关的证据,比如借条、转账记录等。如果遇到借款人不还钱的情况,要及时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选择一位专业、经验丰富的律师也很关键。就像韩玉霞律师,凭借扎实的专业功底和丰富的实务经验,成功为当事人追回了欠款和利息。大家在遇到法律问题时,一定要谨慎处理,避免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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