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是专业术语和复杂案情的卷宗,摆在了李熙薇面前,这是她首次独立办理的抢劫案。当事人刘XX受他人邀约参与以拘禁、暴力胁迫方式索要财物的案件,案发时未取得预期虚拟货币,转而逼迫被害人出具债权凭证并劫取财物,公诉机关指控其构成抢劫罪且系主犯,量刑档期在十年以上。
接案后第1天,李熙薇第一时间会见刘XX,详细询问案件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接案第3天,她全面查阅卷宗材料,共犯地位、犯罪形态、量刑情节三个维度制定辩护策略。为厘清刘XX的共犯地位,她仔细研究在案证据,发现刘XX系受他人纠集参与犯罪,未参与事前共谋与核心策划,仅实施辅助性实行行为,便以此论证刘XX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应认定为犯。
在固定宽情节方面,接案第5天,她指导刘XX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并积极与刘XX家属沟通,促成其家属代为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经过多番努力,成功取得被害人出具的刑事谅解书。针对公诉机关“犯罪数额特别巨大”的认定,接案第7天,她结合抢劫罪“当场劫取财物”的核心要件,就债权凭证的性质、犯罪未遂的适用等问题提交专项辩护意见,夯实宽量刑的法律基础。
庭审当天,李熙薇沉着冷静,有条理地阐述辩护观点。她的专业和细致让法官和检察官都对其刮目相看。最终,法院经审理采纳了李熙薇关于认罪认罚、赔偿谅解的辩护意见,认定本案系犯罪未遂,对刘XX予以减轻处罚。原本量刑档期在十年以上的刘XX,实际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该量刑结果与公诉机关建议刑期一致,最大限度降低了当事人的刑事处罚风险。
结案后,李熙薇在笔记本上记了一句话:“每一个案件都值得全力以赴,细节决定成败。”这次经历让她在后续办理刑事案件时,更加注重对案件细节的把控,会不同角度去分析证据,制定更完善的辩护策略。同时,她也更加明白与当事人及其家属沟通的重要性,能够更好地安抚他们的情绪,让他们了解案件的进展和可能的结果。李熙薇作为广东集大成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执业于广东珠海,是广东省律师协会涉外律师新锐人才、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法院调解员、珠海市妇联旗下芙莲妇女儿童权益中心公益律师,她始终秉持着“急人之所急,把当事人的案子当作自己的案子来办理”的执业理念,为当事人的权益而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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