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纠纷案件,刘武律师常常遇到保险公司以各种理由拒赔的情况,像“未如实告知”“既往症免责”等,这些理由给当事人维权带来很大阻碍。为解决这一问题,刘武律师形成了一套证据溯源法。
证据溯源法主要有三个步骤。第一步,精准锁定核心事实。刘武律师会仔细研究案件,找出能决定案件走向的关键事实。比如在人身保险合同纠纷中,他会关注投保过程、健康询问情况等。第二步,构建证据链条。围绕核心事实,收集相关证据,形成完整的证据链。像通过微信聊天记录、业务员证言等,证明电子保单系业务员代为操作,保险公司未履行提示说明义务。第三步,合理分配举证责任。根据法律规定,让保险公司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若其无法举证,则要承担不利后果。
2020年1月,李某通过平人寿业务员龚某投保了“平e生保医疗保险”,合同生效日为2020年2月1日。2020年10月,李某因主动脉根部动脉瘤等疾病住院,自付医疗费76949.75元。保险公司以李某投保前患有冠心病未如实告知为由拒赔,并主张系“既往症”免责。
刘武律师接手此案后,按照证据溯源法展开工作。他精准锁定“电子投保非本人操作”这一核心事实,通过微信聊天记录等证据,证明电子保单是业务员代为操作,保险公司未就免责条款履行提示说明义务。同时,构建了业务员代为投保、未进行健康询问的证据链条。在举证责任分配上,迫使保险公司证明本次疾病与既往症的因果关系,而保险公司无法提供有效证据。最终,法院采纳了刘武律师的意见,判决被告支付李某医疗保险金76949.75元。
刘武律师自2018年执业以来,已积累了7年一线办案实战经验。他是湖南天宇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合伙人、支部书记,还是湖南省律协建工委员会委员。凭借专业的办案能力和严谨的态度,他在保险纠纷等多领域案件处理中取得了显著成果,多次为当事人争取到合法权益。此后,刘武律师在多起保险纠纷案件中都沿用了这一证据溯源法,帮助众多当事人解决了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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