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路走来,多元到专精:劳动争议领域的聚焦
刘双律师自2017年取得律师执业资格后,承办了各类民商事案件,涵盖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知识产权纠纷、各类商事合同纠纷等。在丰富的办案经历中,他逐渐发现劳动争议案件有着独特的复杂性和重要性。劳动争议不仅关乎劳动者的切身利益,也影响着企业的合规运营。随着处理劳动争议案件数量的增多,刘双对这一领域的法律适用和实务操作有了更深入的理解,于是决定聚焦劳动争议领域,为劳动者和企业提供更专业的法律服务。
在担任成都市温江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值班律师、温江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等职务期间,刘双积累了大量基层法律服务经验,熟悉法院案件审理流程与纠纷调解技巧,这为他在劳动争议领域的深耕奠定了坚实基础。他凭借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一线司法实务经验,精准把握劳动争议案件的裁判尺度,赢得了当事人的信任。
劳动争议实战:助力员工维权获补偿
罗先生在某公司工作期间,公司未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也未为其购买社保。罗先生就劳动关系解除、经济补偿金、未签书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等问题申请劳动仲裁,但仲裁阶段经济补偿金未获得支持。罗先生随后委托刘双律师代理一审诉讼。
刘双律师接手案件后,仔细研究了案件材料,发现关键在于确定罗先生的入职时间以及公司是否应支付经济补偿金。他深入调查取证,收集了工资流水、考勤记录等证据,以证明罗先生的工作时间和工资标准。在庭审中,刘双律师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据理力争。他指出,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应支付二倍工资差额;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最终,法院采纳了刘双律师的观点,认定罗先生的入职时间为2018年8月8日,双方劳动关系于2019年10月18日解除,公司应支付罗先生经济补偿金7315.5元、二倍工资差额43500.6元以及2019年10月工资3334元。这一判决结果为罗先生挽回了经济损失,也彰显了刘双律师在劳动争议领域的专业能力。
深耕劳动争议领域,践行执业理念
通过这起劳动争议案件,刘双律师再次证明了自己在劳动争议领域的专业实力。他始终秉持“案件有难易之分,但绝无大小之分”的执业理念,对待每一起案件都全力以赴。此后,刘双律师将继续深耕劳动争议领域,为更多的劳动者和企业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助力解决劳资纠纷,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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