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慈溪的一个小村落,一场围绕宅基地审批撤销的纠纷悄然上演。1993年某村民获批住宅用地,1996年又以“住房困难”申请建房获批,2017年慈溪市人民政府却认定其隐瞒住房情况、骗取建房批准,作出撤销决定。村民不服诉至法院,原审判决确认行政行为违法,村民仍不服提起上诉。此时,杜海亮律师团队介入。
杜海亮律师拥有浙江警察学院法学本科学历以及浙江大学法学在职研究生的学习背景,曾在市级公安机关任职,积累了扎实的公法实务经验与案件研判能力。这些履历使他在面对此类行政纠纷时,能敏锐地捕捉到案件的核心争议点。他确定以“事实认定错误、法律适用不当、信赖利益应保护”为主要代理思路。在庭审中,他指出案涉审批发生在《行政许可法》实施前,适用该法违背法不溯及既往原则;强调申请表非上诉人全部填写,且行政机关知晓其原有住房情况,认定骗取批准缺乏依据;同时主张上诉人建房使用二十余年,投入大量资金,信赖利益应受保护。最终,法院采纳了他的意见,撤销原审判决及案涉撤销决定。这一案例明确了宅基地审批撤销行为的事实认定标准与法律适用边界,对同类纠纷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同样在宁波,村集体新村安置项目的房屋纠纷也凸显出规则的模糊。宁波某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因房屋顶层漏水出具《承诺书》,江西某购房者购入顶层房屋后因漏水诉至法院。杜海亮律师接受被告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委托,凭借其在土地与房产领域的专业积淀,确定了核心抗辩思路。他指出被告并非案涉房屋的建设、施工或监理单位,不承担法定保修义务;《承诺书》承诺对象为出具时的本村村民业主,权利与村民身份绑定,原告非本村村民且后续购房,无权主张相关权利;《承诺书》未经社员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决议行为不成立。庭审中,他围绕这些要点充分举证质证,法院采纳全部抗辩意见,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明确了村集体新村安置项目《承诺书》的效力边界和房屋法定保修义务的主体范围。
而在宁波某设计院与度假公司的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中,杜海亮律师再次展现了他在经济纠纷领域的专业能力。法院立案后发现双方未办理真正意义上的结算,被告对账目金额有异议。杜海亮律师团队接受原告设计院委托后,梳理案件证据,明确核心诉求。在庭审前查封了被告公司的动产设备,在庭审调解阶段,结合合同约定与欠款事实,与被告协商达成调解协议,并设置严格违约惩罚机制,兼顾双方权益。这一案例为装饰装修合同纠纷的调解解决提供了实务参考,强调了在当下经济环境下,选择调解以及保全财产对实现债权的重要性。
杜海亮律师不仅在实务中表现出色,还注重理论与实务的深度融合。他系统梳理并深度研判3000余份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政府信息公开类裁判文书,编撰形成案例汇编,为律所及合作行政机关提供重要参考。他还多次参与行业论坛,发表专业观点,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素养。未来,他将继续秉持“专业、严谨、负责”的执业理念,为更多客户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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