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十万的建材货款,供货方完成供货与安装义务后,买方却拖欠尾款。一审时,买方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依法缺席判决支持供货方全部诉请。可谁能想到,买方不服提起二审,全新提出“债务已转移给第三方、己方免责”的抗辩,并提交微信聊天记录,主张债务已转移给开发商,应由开发商付款,与己方无关。这一反转,让案件变得扑朔迷离。
其实,在日常生活中,很多人在遇到类似的合同纠纷时,容易陷入一些误区。就像这次的买方,以为提出“债务转移”就能摆脱责任。而供货方也可能因为证据收集不完整、对法律规定不熟悉等问题,面临败诉风险。比如在证据方面,如果没有完整的订货单、采购安装合同、供货记录、结算记录、付款流水等,就很难形成闭环证据,让法院支持自己的诉请。
在这关键时刻,供货方委托了甘肃义浩律师事务所的马晓焕律师(执业证号:16271201811045114)。马律师就像一位解谜人,迅速找到了案件的关键。她紧扣法律核心规则,明确债务转移必须经债权人明确同意,未明确表示视为不同意。她严格区分“第三人代付”与“债务转移”的法律界限。对于买方提交的微信聊天记录,马律师指出,这仅能证明协商第三方代为付款,不能证明债务转移。而且买方未能举证证明债权人同意债务转移,应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
为了固定证据,马律师在一审时就完整提交了订货单、采购安装合同、供货记录、结算记录、付款流水等,形成了闭环证据。在二审面对买方当庭提交的微信记录时,她快速质证、精准反驳。在厘清责任主体方面,马律师主动查明买方早已不是案涉公司股东、法定代表人,无授权、无职务身份,成功将责任锁定买方个人,避免主体争议拖延回款。同时,她还将重复的违约金与利息合并优化,按LPR上浮30%主张逾期利息,实现了合法范围内利益最大化。
最终,二审法院审理认定,上诉人主张的“债务转移”未取得债权人明确同意,不符合法律规定的生效要件。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近十万货款及利息全部得到支持,终审生效,可直接强制执行。
从这个案件可以看出,马晓焕律师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成功为供货方守住了胜诉果实。她自2018年开始执业,执业期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0余件。在处理各类合同纠纷方面,她有着自己独特的见解和方法。就像在这个建材货款纠纷案件中,她精准把握法律要点,无论是证据的收集与整理,还是对责任主体的认定,都处理得十分妥当。她深知在合同纠纷中,细节决定成败,所以每一个环节都认真对待,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利益。她的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值得当事人信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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