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法律顾问 > 诉讼指南 > 签“一次性了断”协议后截肢,受害人能否再索赔?

签“一次性了断”协议后截肢,受害人能否再索赔?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20 · 1661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田大龙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999+人 执业9年
律所:广东卓献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4416201810830934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咨询电话:18316912386
代表案例:36个
律师优势: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大型企业服务经验;
更多>
导读:一起交通事故中,受害人先签“一次性了断”和解协议获赔43.8万,后伤情恶化截肢,五级伤残远超协议签订时的九级预期。广东卓献律所合伙人律师秉持“高才卓识、聚献于法”理念,抓住“情势变更”与“显失公平”,指导收集关键证据,申请因果关系鉴定,最终法院撤销原协议,受害人再获赔55万余元。
签“一次性了断”协议后截肢,受害人能否再索赔?

当事人梁先生进门时满脸愁容,询问自己签了和解协议,现在还能不能再找对方索赔。原来,2021年3月他因交通事故右腿严重受伤,鉴定为九级伤残。2021年12月,伤情未稳时,他被迫与被告方签订《和解协议》,获赔43.8万元后“就此了结”。然而协议签订后,他的伤情急剧恶化,最终小腿截肢,2023年7月被鉴定为五级伤残。从法律角度看,《民法典》规定显失公平的合同可撤销,但受害人事先已签协议并领取赔偿款,要撤销协议并非易事。

田大龙律师接受委托后,没有盲目就赔偿项目重新计算,而是把诉讼重点放在“撤销原和解协议”上。田律师先深入分析案情,指出梁先生签订协议时伤情危重,缺乏充分判断能力,且后续截肢属于“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原协议对他明显不公,符合显失公平合同的撤销条件。之后,田律师指导梁先生收集后续多次住院病历、截肢手术记录、新鉴定意见等关键证据,并申请法院对截肢与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行司法鉴定。鉴定结论显示,梁先生截肢与交通事故关联度为100%,假肢更换周期为3年/次。庭审中,面对保险公司“协议已履行、撤销权已超期”的抗辩,田律师精准引用法律和司法解释,论证梁先生自2023年7月被鉴定为五级伤残时才知晓重大变化,撤销权并未超过一年除斥期间。

法院经审理认为,梁先生签订《和解协议》后发生截肢这一无法预见的重大变化,五级伤残远超出协议签订时的九级伤残预期,继续履行原协议对他显失公平。依据《民法典》规定,判决撤销原《和解协议》。梁先生总损失核定为XXX.38元,交强险已用尽,扣除保险公司已支付的25万元及梁先生自担20%责任后,判决保险公司在商业三者险范围内赔偿梁先生经济损失554903.5元。

结合广东地区办案经验,处理这类案件在证据方面,要注重收集能够证明情势变更和显失公平的证据,像本案中的后续病历、鉴定意见等。对于可能影响案件走向的因果关系等问题,及时申请司法鉴定很关键。在遇到类似案件时,当事人要注意保存好相关证据,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做好准备。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