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0年一起交通事故案中,宋某某成为了被告人。2020年9月14日5时许,宋某某驾驶川W××××号小型轿车并搭载同事徐某某,从西昌市川兴XX方向往安宁XX方向行驶。当日5时30分,当车辆行驶至西昌市航天大道长富XX路段时,撞到人行道上的王某某,造成王某某受伤、车辆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经西昌市公安局认定,宋某某承担此次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这起案件属于交通肇事罪案件,宋某某作为被告人,面临着法律的严厉制裁。
宋某某的核心诉求是希望法院能从轻处罚,最好能适用缓刑。然而,这起案件存在着不少办案难点。首先,自首情节的认定存在争议,虽然宋某某在事故后拨打了120急救电话并随救护车以及病人家属至医院抢救伤员,委托同车人员徐某某报警且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但仍需严谨的证据支撑其自首的认定。其次,悔罪表现的衡量也没有明确的标准,如何让法院认可其悔罪态度成为关键。最后,量刑建议需要有理有据,才能被法院采纳。
此时,四川鼎仁律师事务所的解正军律师介入了此案。解正军律师从2019年开始执业,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200件,具备深厚的实务积淀。他接手案件后,第一时间对整个事件进行了详细的调查。收集了宋某某拨打120的记录、徐某某的证人证言等证据,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有力地证明了宋某某的自首情节。同时,协助被告人家属与被害人家属进行沟通协商,促成双方达成赔偿协议,并获得了被害人家属的书面谅解,以此强调宋某某的悔罪表现。在庭审中,依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全面且合理地提出了“建议对被告人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的量刑建议。
法院经审理认为,宋某某有自首情节,庭审时当庭自愿认罪,与死者家属达成赔偿协议并取得书面谅解,可酌定从轻处罚。西昌市司法局经过社会调查评估后建议对宋某某适用缓刑。最终,法院采纳了辩护人的意见以及公诉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判处宋某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
另一起案件则是合同纠纷。2017年2月23日,蒋某某通过中国XX银行网上银行转款15万给张某某。蒋某某以合同纠纷为由,将张某某告上法庭,要求其退还保证金15万元。这起案件中,蒋某某是原告,张某某是被告。原告蒋某某称,2017年初被告以其在凉山境内的项目愿意分包给原告为由,要求原告缴纳保证金,在项目未能交付承包且被告无法立即退还保证金的情况下,被告应当将保证金如数退还。
这起合同纠纷案件的办案难点也不少。一是债权债务的转移是否真实有效难以证实,涉及到多方当事人的协商和约定,证据链条容易出现漏洞。二是原告提交的证据证明力不足,其提交的《劳务协议》是复印件,真实性难以核实,转账记录也不能直接证明被告有退还保证金的义务。三是存在重复起诉的争议,给案件的定性和审理带来了挑战。
解正军律师接受张某某的委托后,及时认真地分析原案情。他凭借此前处理过多起合同纠纷案件的经验,努力找出有利于己方的辩点。解正军律师深入调查各方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和交易细节,收集了通话录音、西昌市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等证据。在法庭上,通过清晰的逻辑和充分的证据,成功说服法官,让法官认可了己方的观点,即案涉15万元的债务已经转移给案外人舒某某,张某某不再承担还款责任。
最终,法院驳回了原告蒋某某的全部诉讼请求。
律师价值
在这两起案件中,该律师发挥了独特且关键的作用。在证据重构方面,交通事故案中,将宋某某拨打急救电话、委托报警等零散行为,通过收集相关记录和证人证言,构建成完整的证据链来证明自首情节;合同纠纷案中,整合通话录音、法院生效判决等证据,清晰地呈现出债权债务转移的事实。在时机把握上,在合适的时间协助被告人家属与被害人家属协商赔偿事宜,获得书面谅解,为从轻处罚争取了有利条件。在程序策略上,在合同纠纷案中,准确分析案件情况,提出有力的抗辩观点,成功应对原告的诉讼请求。
实践意义
在司法实践中,交通肇事罪案件对于自首情节及悔罪表现有了更严谨的认定标准,需要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来支撑。而合同纠纷案件,债权债务转移的认定愈发注重各方的协商约定和证据的完整性、关联性,生效判决所确认的事实对后续案件的裁判有着重要的参考作用。
结尾
在处理交通肇事和合同纠纷案件中,该律师凭借丰富的办案经验,迅速完成证据收集和分析,形成严谨的证据链。在庭审中,以清晰的逻辑和充分的证据表达观点,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有利的结果,无论是认定自首情节还是驳回对方不合理诉求,都展现出专业的办案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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