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状,拉开了于彩霞律师首次独立办案的序幕。原告A受雇于被告B,在被告C的房屋内作业时受伤,起诉要求B赔偿损失,并让房主C及装修负责人承担选任过错责任。
接案后,于彩霞律师迅速投入工作。接案第2天,她详细查阅了相关法律法规,重点研究了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的案例。接案第3天,她多次与房主C沟通,了解事故发生的详细经过。为了掌握更多证据,她还走访了事故现场,与现场工人交流,收集到原告擅自改变工作内容、自身操作不当等关键信息。
庭审阶段,于彩霞律师积极抗辩。她指出原告擅自将铲墙改为砸墙,自身操作存在不当,应承担主要责任。对于原告依据非工伤标准自行委托鉴定得出的伤残结论,她申请法院重新鉴定。在法庭上,她据理力争,清晰地阐述观点。经过激烈的庭审辩论,法院最终认定原告与B之间形成劳务关系,B承担45%责任,原告自身承担45%责任,C因选任过错承担10%责任。
判决结果是,B赔偿原告部分费用,C此前垫付的20400元归原告所有,无需另行支付,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结案后,于彩霞律师在笔记本上记录下此次案件的经验,提醒自己在后续案件中要更加注重证据的收集和分析。
这次经历让于彩霞律师在后续办案中,更加重视对案件细节的把控。在处理类似案件时,她会提前对当事人的行为和责任进行全面分析,通过扎实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观点,为当事人争取更有利的结果。于彩霞律师自2008年执业,至今已承办案件逾1500件,是上海浦望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律师,还担任上海市律师协会第十届、第十一届刑事业务研究委员会委员等职务,凭借专业能力赢得了客户的信赖和业界的赞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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