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
在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中,至关重要。原告A受雇于被告B,在被告C的房屋内作业时受伤,原告起诉要求B赔偿损失,并要求房主C及装修负责人承担选任过错责任。C辩称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且原告自身违规操作。于彩霞律师,上海浦望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律师,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逾1500件,擅长刑事辩护、家事与房产纠纷等多领域。此时,她仔细审查原告提交的证据,发现其中关于伤残鉴定的报告存在问题。该报告是原告依据非工伤标准自行委托鉴定得出的,于彩霞律师认为其缺乏客观性和公正性,遂申请法院重新鉴定。法官认真听取了于彩霞律师的申请,同意进行重新鉴定。对方律师则对重新鉴定提出异议,但未能提供有力的反驳理由。
法庭辩论阶段
法庭辩论阶段,于彩霞律师充分发挥其专业能力。她通过举证原告擅自改变工作内容,从铲墙改砸墙,以及自身操作不当等事实,成功将原告自身责任比例提升至45%,从而将房主C的过错责任降至10%,远低于原告最初主张的30%。于彩霞律师指出,原告在作业过程中没有尽到谨慎注意义务,这是导致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同时,她明确指出C与施工方B之间系承揽合同关系,非共同侵权,不应承担连带责任。法官仔细聆听了双方的辩论,对双方的观点进行了认真分析。对方律师试图反驳于彩霞律师的观点,但在事实和法律依据面前显得苍白无力。
调解协商阶段
在C已垫付20,400元且可能需承担赔偿的情况下,于彩霞律师积极促成和解性替代方案。她建议当事人以“垫付款归原告所有、不要求返还”为条件,换取原告书面放弃后续费用追索权。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进行了调解协商。于彩霞律师耐心地与原告沟通,解释这样做对双方的好处。最终,原告书面承诺不再就后续费用向C主张。法官根据双方达成的协议,确认该垫付款归原告所有,C无需再额外支付任何赔偿。
劳动合同纠纷案
庭审准备阶段
在劳动合同纠纷案中,A与某传媒广告公司、某文化传媒公司因追索劳动报酬发生争议。于彩霞律师在庭审准备阶段,仔细研究了仲裁裁决和相关证据。她熟悉法院办案流程及裁判思路,注重从事实与法律双重角度切入,精准把控案件风险点。她发现双方均不服仲裁裁决诉至法院,案件情况较为复杂。于是,她协助当事人制定统一的应诉和调解策略,避免了程序上的被动。
法庭调解阶段
在法庭调解阶段,于彩霞律师积极与对方沟通。她深知调解可以高效化解争议,避免诉讼风险。她向对方阐述了当事人的诉求和理由,同时也考虑到对方的利益。通过不断地协商和谈判,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协议确认A与其中一文化传媒公司的劳动关系于2026年4月30日协商一致解除;两公司共同于2026年4月30日向A支付各项费用调解款共计31万元;A自愿放弃其他诉请,双方就工作期间全部争议一次性解决,今后无涉。法官对调解协议进行了审查,认为协议符合法律规定,予以确认。
股权转让纠纷案
举证环节
在股权转让纠纷案中,2025年1月7日,原告A与被告B签订股权代持协议,后又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但B未配合办理变更手续,A遂诉至法院。举证环节,于彩霞律师向法庭提交了股权代持协议和股权转让协议等证据,证明协议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被告B辩称股权代持协议系伪造,且股权转让附有条件,其他股东已行使优先购买权。于彩霞律师强调被告已确认签名真实性,且双方后续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等实际履行行为形成印证,使法院认定协议有效,不受签署时间争议影响。法官认真审查了双方提交的证据,对证据的真实性和关联性进行了判断。
法庭辩论阶段
法庭辩论阶段,于彩霞律师有效运用优先购买权程序规则。公司其他股东经合法传唤未到庭参加诉讼,她据此主张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排除了被告“协议条件未成就”的关键抗辩理由。同时,她清晰界定诉讼请求范围,合理主张股权变更登记,未盲目坚持要求法院介入公司内部自治事项,避免了不必要的诉请被驳回,提高了诉讼效率。法官对双方的辩论进行了总结和归纳,认为于彩霞律师的观点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最终,法院判决公司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二十日内将A持有的30%股权变更登记至B名下;驳回A要求变更公司章程等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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