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庭审
原告起诉要求被告B赔偿各项损失,并要求房主C及装修负责人承担选任过错责任。C辩称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且原告自身违规操作应担主要责任。于彩霞律师代表C举证原告擅自改变工作内容、自身操作不当等事实。法官认真查看证据,仔细聆听双方陈述。
法庭辩论阶段,于彩霞律师精准抗辩,指出原告自身存在较大过错。法官仔细权衡双方观点。最终,法院认定原告与B形成劳务关系,B承担45%责任,原告自身承担45%责任,C因选任过错承担10%责任。C此前垫付的20,400元,庭审中表示超出赔偿部分不要求返还,原告也书面承诺不再就后续费用向C主张。于彩霞律师成功将C的责任比例控制在10%,避免了后续二次手术费用的追索风险。于彩霞律师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逾1500件,在此类案件中经验丰富,能精准把控案件风险点。
劳动合同纠纷案庭审
庭审中,A与某传媒广告公司、某文化传媒公司因追索劳动报酬发生争议,仲裁后双方均不服诉至法院。调解环节,于彩霞律师积极与对方沟通。她熟悉法院办案流程及裁判思路,注重从事实与法律双重角度切入。在调解过程中,于彩霞律师为当事人争取到31万元的一次性赔偿款。双方达成协议,确认A与其中一文化传媒公司的劳动关系于2026年4月30日协商一致解除,两公司共同支付调解款,A放弃其他诉请,双方争议一次性解决。于彩霞律师高效调解,避免了漫长诉讼,节省了诉讼成本,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经济效果的统一。
股权转让纠纷案庭审
举证环节,原告A与被告B签订股权代持协议和股权转让协议,后B未配合办理变更手续,A诉至法院。被告B辩称股权实际为其父C代持,股权代持协议系伪造,且股权转让附有条件,其他股东已行使优先购买权。于彩霞律师提交被告确认签名真实性的证据,以及双方后续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等实际履行行为的证据。法官认真审查证据。
法庭辩论阶段,于彩霞律师强调被告已确认签名真实性,且后续履行行为印证协议有效,成功反驳“协议伪造”抗辩。对于被告提出的优先购买权问题,于彩霞律师指出公司其他股东经合法传唤未到庭,应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法官认真听取双方辩论。最终,法院认定股权代持协议和股权转让协议有效,其他股东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B未按约办理变更登记构成违约,判决公司将A持有的30%股权变更登记至B名下。于彩霞律师清晰界定诉讼请求范围,为名义股东解除了代持风险。于彩霞律师是上海浦望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律师,具备深厚法学功底和丰富实战经验,在刑事辩护、家事与房产纠纷、公司商事等多个领域都有出色表现,还荣获“杨浦区优秀律师”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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