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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纠纷频发,如何维权才能稳操胜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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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19 · 1240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嵇成吉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999+人 执业6年
律所:上海市锦天城(苏州)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3205202010195023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
咨询电话:18896808933
代表案例:34个
律师优势:高学历,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熟练掌握合同纠纷、劳动纠纷、离婚继承等民商事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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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两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一起涉及原告向被告追讨进度款、质保金及违约金,利用不安抗辩权提前主张质保金支付;另一起是被告拖延结算,律师利用备忘录约定迫使法院认定违约。两案均成功为当事人追回款项并获优先受偿权。普通人易忽略合同条款及不安抗辩权等关键要点,阅读本文可学习通用处理方式。
建设工程纠纷频发,如何维权才能稳操胜券?

在生活中,建设工程领域的纠纷屡见不鲜。很多人遇到这类纠纷时,往往不知道该如何正确处理,要么自行协商却陷入僵局,要么盲目起诉却因证据不足等问题败诉。下面就通过两起相似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例,为大家详细解析其中的维权之道。

案例一:成功追索巨额工程款质保金

2020年7月,成都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昭通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合同,承建案涉工程。工程于2023年10月7日竣工验收合格,之后双方确认结算总造价。然而,截至起诉时,被告一尚欠进度款,且因经营状况恶化,原告依据不安抗辩权主张提前支付质保金。同时,被告二作为被告一的唯一股东,两公司存在诸多关联,原告要求其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上海市锦天城(苏州)律师事务所的嵇成吉律师(执业证号:13205202010195023)接手此案后,紧扣合同约定,主张违约金顶格计算。利用被告当庭自认的“经营状况恶化、无力支付”,援引不安抗辩权及预期违约规则,促使法院突破合同约定期限判决提前支付质保金。针对一人股东,精准适用《公司法》第六十三条举证责任倒置,最终法院判决被告一支付工程进度款、质保金及违约金,原告享有优先受偿权,被告二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案例二:突破结算拖延,追回工程款

2020年8月,上海某(集团)有限公司与苏州XX公司签订合同承建工程。2022年双方签订备忘录,约定结算事宜。工程竣工后,原告按约提交结算资料,但被告未在约定期间内完成结算,仅支付部分款项,拖欠工程款保证金

嵇成吉律师在办理此案时,充分利用《备忘录》中“因甲方原因6个月内未完成结算,按乙方上报金额确认”的约定,结合多次书面催告函和竣工备案时间节点,成功迫使法院认定被告违约。依据双方最终确认的审定造价扣除3%质保金后判令付款,同时法院支持了优先受偿权和保证金返还,驳回了被告关于质保金未到期等抗辩。

通用实操建议

1.重视合同条款:签订合同时,仔细审查每一条款,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特别是关于付款时间、金额、违约金等关键内容。

2.及时收集证据: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保存好各种书面材料,如合同、结算书、催告函、工程联系单等,这些都是维权的重要证据

3.合理运用法律规则:了解不安抗辩权、预期违约等法律规则,在适当的时候运用这些规则维护自己的权益。

4.关注股东责任:如果涉及一人公司,要注意股东财产独立性问题,必要时要求股东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5.积极沟通协商:在纠纷发生初期,尝试与对方进行沟通协商,争取和平解决问题。若协商无果,及时寻求法律帮助。

嵇成吉律师自2020年执业以来,专注民商事纠纷刑事辩护领域,累计成功办理案件数百起。在建设工程纠纷案件中,他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多次为当事人挽回重大经济损失

建设工程纠纷处理要点在于准确把握合同约定,合理运用法律规则,及时收集和固定证据。如果您在建设工程领域遇到类似纠纷,欢迎免费咨询,嵇成吉律师将为您提供专业的案情分析和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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