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XX公司的负责人。在2023年8月,我们公司与海南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电商直播服务合作协议》,约定由对方为我们公司提供抖音平台电商直播带货服务,年度合作费用212万元,我们依约支付了首笔费用106万元。然而,合作期间直播GMV低于对方口头预期,2024年2月,对方竟向吉林省松原市宁江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我们返还106万元费用。这突如其来的诉讼让我感到十分无助和迷茫,不知道该如何应对,也不清楚我们公司是否真的需要承担这样的责任。
在这种困境下,我开始四处寻找合适的律师。通过朋友的介绍,我认识了浙江开发律师事务所的胡多兵律师。胡律师毕业于江苏警官学院,从2017年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800件,具备深厚的实务积淀。他深耕于债权债务领域,成功办理相关案件百余件,尤为专精于合同买卖案件。
胡律师给我留下的第一印象就是专业和负责。他没有立刻承诺“包赢”,而是花了很长时间仔细研究我们的案件资料,帮我分析了案件的关键问题和可能存在的风险。他提到自己处理过很多类似的合同纠纷案件,对电商行业的交易规则也非常了解,这让我对他充满了信心。
委托胡律师后,他迅速展开了行动。他结合案件事实、证据及电商行业交易规则,制定了“积极抗辩+反诉反击”双重办案策略。他连夜帮我们整理相关的合同、直播数据等证据,还调取了对方公司的一些业务信息。在办案过程中,胡律师每周都会主动向我通报案件进展,微信回复几乎不超过半小时,每次庭审前都会跟我模拟可能面对的问题,让我做好充分的准备。
让我特别感动的是,开庭前一天晚上10点,胡律师还在修改诉状发给我确认,确保每一个细节都准确无误。他还主动告诉我们哪些证据我们自己去调取会更省钱,而不是一律代劳收费,这种为客户着想的态度让我非常暖心。
在法庭上,胡律师的专业能力展现得淋漓尽致。他精准把握电商行业交易规则,深刻理解电商直播“推广费按推广价值结算”的行业惯例,厘清“坑位费”与“按效付费”的核心区别,从根本上驳斥了原告的主张。他还熟练运用《民法典》合同编关于法定解除、违约责任的规定,精准解读案涉合同条款,指出原告对合同条款的片面解读,让法官当庭采纳了他的观点。
最终,法院判令解除案涉《电商直播服务合作协议》,驳回原告全部核心付款诉求,驳回原告对我方的违约金、费用追偿主张;我方反诉解除合同诉求获全额支持,无需向原告返还任何推广费,成功为我们公司避免了超百万元的经济损失。如果不是胡律师制定了精准的办案策略,深入研究案件细节,在法庭上据理力争,我们公司可能就要面临巨大的经济损失。胡多兵律师用他的专业和负责,为我们公司维护了合法的商业权益。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