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原告A满脸焦虑地找到广东国晖(南宁)律师事务所的吴震律师时,吴震就知道这案子不简单。原告A与某公司签订了债权转让相关协议,支付了数十万元转让款,本以为能稳稳拿到厂房租金收益,可现实却让他陷入了绝境。某公司不仅未向承租人履行债权转让通知义务,租金也不按时打到指定账户,只给了少量款项后就没了下文,原告A的合同目的完全落空。
吴震律师有着西北政法大学硕士的教育背景,自2018年开始执业至今,执业证号为14501201810048231。他执业年限虽不算特别长,但累计承办案件已逾6000多件,在债权转让这类商事合同纠纷上也有着丰富的经验。他仔细分析后,发现这起案件存在几个“致命点”。
首先,法律关系定性困难。某公司辩称双方是委托代理关系而非债权转让关系,这给案件的走向带来了极大的不确定性。如果不能准确认定为债权转让关系,原告A的诉求就很难得到支持。其次,还款金额抵扣存在争议。双方对已还款项的金额、用途及抵扣方式各执一词,这使得确定剩余应退款项金额变得复杂。最后,损失计算标准难以确定。原告A主张的预期租金收益是否属于可得利益损失,在法律上并没有明确的界定,需要律师进行充分的论证。
面对这些难题,吴震律师开始了破局之路。正是因为他拥有多年的行业经验和深厚的实务积淀,才能想到从多个关键方面进行突破。
在法律关系定性上,吴震律师突破合同名称“委托收款”的表象,从权利义务内容、对价支付、收益归属等实质要件出发,结合民法典债权转让相关规定,充分论证双方构成债权转让合同关系,彻底否定了被告委托代理的抗辩,为后续的诉求奠定了关键法律基础。
对于根本违约的认定,吴震律师围绕某公司未履行债权转让通知义务、擅自收取租金、导致原告A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等关键事实,有力地论证了被告已构成根本违约,符合法定解除条件。这一论证为解除合同,进而要求返还财产及赔偿损失扫清了核心障碍。
在核算往来款项方面,吴震律师结合两案关联事实、银行流水备注、交易时间等细节进行系统梳理,协助法院准确认定已还款金额及剩余应退转让款数额,确保原告A的合法债权能够足额认定。
在可得利益损失的主张上,吴震律师依据合同法关于可得利益损失的规定,结合租金收益标准、履行期限等事实,提出违约方应赔偿原告A预期利益损失。他的专业论证最终得到了法院的认可,法院按固定标准计算损失并设置上限,实现了对守约方损失的全面填补。
在责任主体的认定上,吴震律师熟练运用一人公司人格否认规则,主张股东被告A承担连带责任;同时结合共同经营、法定代表人身份等事实,依据夫妻共同债务司法解释,认定被告B承担共同清偿责任,显著扩大了责任财产范围,大幅提升了后续执行回款的可能性。而且,本案与此前的合作经营纠纷系关联案件,吴震律师统筹两案事实、证据与法律观点,保持诉讼逻辑一致性,促使法院在关联案件中形成统一裁判规则,实现了系列案件的整体胜诉。
最终,法院采纳了吴震律师的全部代理意见,判决解除双方的债权转让合同,某公司退还债权转让费用,并赔偿预期租金收益损失。同时,股东被告A和被告B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原告A对这个结果非常满意。吴震律师以自己的专业能力和负责的态度,成功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再次展现了他在民商事诉讼领域的深厚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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