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张师傅带着一脸愁容找到朱晨阳律师时,朱律师就知道这案子不好办。张师傅在为案外人提供劳务时,因架设光纤电线,网络铁线突然断裂,从梯子上摔落,多根肋骨骨折。本以为有团体意外伤害保险能有所保障,可没想到后续的索赔之路异常艰难。
朱晨阳律师,海南国岛律师事务所高级主办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自2022年执业以来,累计承办案件已逾千件,尤其擅长人身损害纠纷等领域。他仔细研究了这个案件,发现其中存在好几个棘手的法律难点。
第一个“致命点”在于伤残鉴定的争议。张师傅委托鉴定机构评定为九级伤残,但保险公司却辩称他实际仅五根肋骨骨折,不构成九级伤残,还申请重新鉴定。这就使得原本看似清晰的伤残情况变得复杂起来,如果重新鉴定结果改变,张师傅的索赔金额将会大打折扣。
第二个“致命点”是保单的特别约定。保险公司主张依据保单特别约定,高处作业未佩戴安全设施可拒赔或加计免赔率,并且声称已就免责条款尽到提示说明义务。这就意味着,一旦该条款被认定有效,张师傅的赔偿可能会大幅减少甚至拿不到赔偿。
面对这样的困境,朱晨阳律师凭借自己丰富的办案经验和深厚的专业知识,迅速制定了应对策略。正是因为他熟稔海南省法院处理案件流程,又有大量疑难复杂案件的承办经验,才能想到从关键的证据和法律定性方面进行突破。
在证据方面,朱律师重点审查了鉴定机构的资质和鉴定意见。他发现鉴定机构具备法定资质,而且鉴定意见已对肋骨骨折数量作出了专业分析。于是,他向法院强调保险人未举证证明存在法定重新鉴定情形,成功说服法院不予准许重新鉴定。
在法律定性方面,朱律师仔细研究了保单特别约定条款。他发现该条款未以特殊标识引起注意,不足以认定保险人已尽提示说明义务。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这样的免责条款不发生效力。朱律师在法庭上据理力争,充分阐述了这一观点。
最终,法院采纳了朱晨阳律师的意见。认定鉴定机构具备法定资质,鉴定意见有效,不予准许重新鉴定;保单特别约定条款不发生效力。判决保险人向被保险人张师傅赔偿医疗费及伤残保险金合计二十万余元,案件受理费及鉴定费也由保险人负担。
拿到判决书时,张师傅虽然没有说太多感谢的话,但从他感激的眼神中能看出,他对朱晨阳律师的专业能力和努力非常认可。朱晨阳律师用自己的专业和智慧,为张师傅争取到了应有的赔偿,切实保障了受伤劳动者的合法理赔权益。如果你在海南海口遇到类似的人身保险合同纠纷等法律问题,不妨联系海南国岛律师事务所的朱晨阳律师,他会以专业的态度和丰富的经验为你排忧解难,地址就在海口市龙华区城西商务中心701,联系电话199466918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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